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出台的《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9号)要求,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于2022年7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修改意见至yc49822620@163.com。
附件:《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街道办事处,区内各供水、供气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9号)要求,现将永川区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气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给予水费气费财政补贴
对区内中小微企业(高耗能行业企业、以水气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天然气发电企业、天然气直供用户、CNG加气站除外)和个体工商户,给予2022年5—6月在永川区实际缴纳的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气费5%的财政补贴。
二、工作要求
(一)区内供水供气企业按照上述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费用结算环节采取一次性扣减方式进行落实。已经缴纳2022年5-6月的相关水费气费的,可在2022年7月应缴纳的水费气费中按照补贴额予以抵扣。
(二)各镇街、部门以及供水供气企业要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推送,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尽快将补贴政策兑现到位。
(三)区财政局在供水供气企业按要求提出资金申请2个月内,予以审核兑现。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