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9号)要求,结合永川实际,特制定《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重庆市《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9号)要求,按照全区稳经济大盘工作部署,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成本,特制定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的支持政策。
二、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对区内中小微企业(高耗能行业企业、以水气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天然气发电企业、天然气直供用户、CNG加气站除外)和个体工商户,给予2022年5—6月在永川区实际缴纳的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气费5%的财政补贴。
三、政策具体实施
(一)区内供水供气企业按照上述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费用结算环节采取一次性扣减方式进行落实。已经缴纳2022年5-6月的相关水费气费的,可在2022年7月应缴纳的水费气费中按照补贴额予以抵扣。
(二)各镇街、部门以及供水供气企业要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推送,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尽快将补贴政策兑现到位。
(三)区财政局在供水供气企业按要求提出资金申请2个月内,予以审核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