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川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义务教育阶段在什么情况下允许休学?怎样办理休学和复学?
在校学生确实因为生病等原因,需要在家休息至少2个月及以上,可以向学校申请办理休学。
办理休学申请时,由家长直接带上县级以上医院主治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只需要到学校填写《休学申请表》后交给学校,由学校办理剩余的签章事项。
病愈后,凭医院证明,直接到学校复学到下一年级。
二、如何办理转学手续?学期中途可否转学?城区中小学之间可否转学?
因家长工作调动、全家搬迁、出国留学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原校就读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转学。为了简化转学流程,家长只需要原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将学生基本信息打印出来,加盖学校公章,安排入学后,将学生信息表交给现就读学校,由学校完成剩余的电子学籍转学工作。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学期中途及城区中小学之间都不得相互转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可否留级、跳级、退学?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得留级。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特别优秀,经学校考核,能达到相应年级的学习水平,由家长申请,可以办理跳级。但根据学生自然成长规律,学习也需要循序渐进,不宜拔苗助长,因此建议家长一般情况下不要跳级。
根据《义务教育法》,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完成,不得退学。
四、义务教育阶段可否办理延缓入学?如何办理延缓手续?
年满6周岁以后,确实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时到校入学,可以由家长提出延缓入学申请,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所属镇街政府签章同意后,由区教委审批后可以延缓入学。
五、招生入学的就读条件有哪些?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都实行划片招生,即户籍在城区,根据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就近入学。
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城区的,或户籍在城区而无房产,就读小学的,由所属教管中心统一安排入学,就读初中的,则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无房无户的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合法的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