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0年12月16日公告)
2020年7月30日,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部署推进并组织各责任单位积极落实。各镇街、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扎实推进整改,自觉接受审计跟踪检查,同时以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2020年11月26日,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整改情况。
根据《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重庆市永川区审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关于预决算管理和控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1610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问题,区财政局已将资金下达到具体单位。二是对7项应纳入年初部门的预算由区财政局直编问题,区财政局已在2021年预算编制文件中要求项目预算要细化到实施单位和具体项目。三是对向上年结转结余较大的3个本级预算项目继续安排资金问题,区财政局严格执行“零结转”制度,2018年和2019年本级项目结转已收回。四是对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问题,出台《永川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对重点评价范围和流程等进行细化。
(2)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还需加强问题。
一是对违规将项目资金转入本单位其他账户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动态监控规则。二是对将偿债类、发展和建设类重点项目资金用于支付物管费、清洁费等支出问题,区财政局将预算指标的项目类型与单位支付用途进行比对写入监控规则,实行动态监控。
(3)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对未及时分配和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已分配完毕4项专项资金,已督促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使用专项资金8317万元。
2.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169个项目执行率较低问题,26个单位加大项目支出执行力度,已全部执行完毕。对审计指出的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项目实际用途与年初预算用途不符、收支结转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区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在2021年的预算编制中严格按支出用途准确编制预算。
二是对10所学校超市净结余资金未上缴区财政问题,已全部上缴区财政。对1个单位设置过渡户滞留非税收入问题,已全部上缴区财政。
三是对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问题,1个单位已将存量资金47.01万元上缴区财政。对未及时将职工退回的工资及生育津贴上缴国库问题,3个单位已将16.47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对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款问题,2个单位已按程序清理126.31万元。
3.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未及时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催收土地出让综合价金问题,1家公司已收回226.47万元。对未及时解缴财政非税收入3091.12万元问题,2家公司已全部上缴区财政。
二是对2家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已经按规定收取。对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问题,1家公司已全部收回。
三是对少计无形资产问题,1家公司已调账。对18宗房产未及时转固问题,1家公司已将11宗纳入资产管理,7宗房产正在按程序办理转固手续。
四是对加油加汽站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1家公司已督促合作方到位出资资金,并收到利息53.52万元,项目已完工并投运。对未及时要求合作企业按合同约定回购股权问题,1家公司已收到股权回购款100万元,违约金45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创业担保贷款审批不及时问题,1个单位已明确各部门、镇街职责和办理时限,重新制作贷款办理材料清单,优化办理流程。
二是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未按时启动问题,永川区已完成26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对13座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未按时开工建设问题,11座污水处理厂已完工并进行调试,另外2座已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阶段。
三是对捐赠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问题,3个单位已将全部197.1万元资金用于防控工作。对超范围减免租金的问题,3个单位已整改并收回租金1.53万元。
2.关于中央和市级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不健全问题,1个单位拟出台《关于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目标责任和责任考核机制。
二是对25个项目合同签订与执行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已经重新规范签订13个合同;永川区子庄小学已完工并投入使用;1家公司已按进度支付工程款;1家公司完成永津路道路改建工程任务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对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2个单位已进行调账处理。
(三)镇街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未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调增支出预算问题,6个镇严格按预算法规定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对决算编报不实、少列决算支出问题,4个镇严格按决算报告制度要求编制决算。
二是对财政收入征缴不及时和多支付工程款问题,1个镇上缴应缴财政收入80.39万元;1个镇收回租赁费3万元及工程款2.36万元;1个镇追回工程款2.41万元,出台了《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对财政基础工作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镇已收到正式发票并作账务处理;1个镇已加强内控管理,出台《现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对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问题,3个镇已清理并收回个人借款;2个镇采取收回、清退等方式清理往来款项。对监管村社财务不力问题,1个镇已督促有关村社开设集体账户。
三是对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清问题,1个镇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对少计和多计固定资产已进行账务处理。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工程管理控制不力问题。项目各分管部门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重庆市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的精神执行,建立健全设计变更、收方签证、核价等建设管理内控制度,优化内部管理流程。
二是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未及时办理问题,严格落实业主单位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的精神,细化项目前期工作特别是设计工作,达到深度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按照规定编制可研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批。
二、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总体来看,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大部分得到了整改,目前还有部分问题事项尚未整改到位,有关单位针对问题特性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的问题全面整改难度较大,需持续推进。如部分土地出让综合价金、配套费等资金暂时未能征收,主要是有的企业筹集资金困难,有的涉及对象众多造成征收难度较大。
(二)有的问题涉及多部门或多主体协调,需多方合力整改。如资产产权确认、资金结余清理、往来款项清理等问题,需较长时间理清产权关系等,有的涉及征地、规划等多个领域和部门,由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复杂,有关部门补齐手续的过程较长,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
(三)有的问题涉及改革目标,需要结合改革逐步解决。如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绩效管理等涉及财政改革问题,需要随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而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