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7号建议的复函
永公函〔2022〕137号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47号建议的复函
徐学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公共场所噪音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第44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对公共场所噪音进行综合整治”的问题,我局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结合您的建议,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整治: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局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相关警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在区局食药环支队、交巡警支队分别成立了社会噪声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交通噪声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警种一把手任组长具体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指挥调度。分管局领导先后10余次组织相关警种、派出所负责人召开调度会,研判分析社会生活噪声整治重点、难点,部署下步工作,并带队深入重点现场开展现场办公,督促整治工作。三是细化分解任务。制发了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多次策动召集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针对目前城区社会生活噪声行政管理中的难点、热点等问题召开专题联席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提升工作针对性。
二、多措并举,突出重点。一是开展环境噪声全面摸排工作。通过对全区广场、公园周边小区住户及其他相关地方进行实地查看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摸准当前我区社会生活噪声主要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今年以来,共组织警力实地调查广场24个次、公园10个次、小区195个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广场舞” 、夜市大排档、商圈促销噪声专项整治。今年多次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期间,教育群众2300余人次,拆除室外音响设备20余套。积极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做好“广场舞”的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警力在广场、车站等“广场舞”活动集中区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和严格活动开展时限,将跳“广场舞”的时间规定为早上7时至9时,晚上19时至晚21时,让“广场舞”参与者了解噪音的危害及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自觉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积极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对悦城商业街、金科金街、五洋蜂尚商业街等夜市大排档和万达广场、渝西广场、华茂商圈等重点区域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劝止食客划拳、大声喧哗、商户使用高音喇叭或高音响器材揽客等噪音扰民行为;加大对噪音扰民的日常巡查整治力度,将晚上18点至21点列为巡逻的重要时段,组织警力对群众投诉噪音问题多的部位加强巡逻,及时制止音乐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依法处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深入辖区各广场、商圈等重点区域,大力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环保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被查处的案件,通过辖区治安通报会予以曝光,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切实加强对商户的日常监督。同时,向全区发布了《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通告》,通过各类集中宣传活动,摆放宣传展板10张、签订控制噪声承诺书400余份,发放《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告市民书》宣传单10000余份,由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分发,切实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此复函已经陈波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办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2年4月20日
(联系人:刘盛,联系电话:13647678608)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