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2-00039 | 发文字号: | 渝永财采购投处〔2022〕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6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中学校教室灯光改造投诉处理决定书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永川中学校教室灯光改造”(项目号:YCQ22A0011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CQ22A00113采购时间:2022年05月20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中学校教室灯光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晖
委托代理人:龚声茂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火车北站180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永川中学校
经办人:周洪亮
联系方式:61162235
通讯地址:永川区红河南路9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为:1、重庆市永川中学校教室灯光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重庆德生鼎盛实业有限公司”。经公开信息查询,该供应商所投产品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严重损害我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他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重庆德生鼎盛实业有限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所投产品规格型号未依据相关标准通过节能、绿色健康等认证证书;且证书上须标注产品型号及标准依据,”相关证书,即明显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涉嫌以虚假响应中标、成交。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投诉事项1:经查,中标供应商重庆德生鼎盛有限公司投标并成交的产品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因此,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2:经查,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五项标准中,中标供应商重庆德生鼎盛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产品认证证书直接包含三项标准。中标供应商重庆德生鼎盛有限公司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投诉人的该项投诉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重庆市永川中学校教室灯光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号:YCQ22A00113)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