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2-0001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学生公寓双层床、储物柜定制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学生公寓双层床、储物柜定制采购
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永财采购投处〔2022〕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学生公寓双层床、储物柜定制采购”(项目号:21A0061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1A00619采购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学生公寓双层床、储物柜定制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国翔创新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涛
委托代理人:吴玉娟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城南街道办事处白土坝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1: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经办人:邓清洲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大道242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经办人:苏萍
联系方式:023-49621986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平性、指向性太过于明显,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