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86T/2020-0001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办文办会、后勤采购、车辆管理、机关文印、纪检、文秘、档案、保密、应急、“两眼向下”等工作。
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机关党建、离退休党建、村社区党建、非公党建)工作;宣传、统战、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政协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管理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科技、黑臭水体、城镇排水、临江河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河长制等工作。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卫生、计生、农村改厕、爱国卫生、教育等工作。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及康复、法制等工作。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市政公用、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城乡建设、自建项目(含农村建设项目、农村综合开发项目)及配套建设、建设统计年报和档案管理、住房及物业、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监测防治等工作。
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居财务管理等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风险应急信息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液化气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
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本级人大工委日常工作,承办人大信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活动、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协调筹备,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建设、批评和意见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完成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违法建筑拆除、旧城改造工作。
2.事业单位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社区党建、居民自治、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稳定、法律服务、舆情险情处置、便民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情民意收集与引导、综合信息收集与管理和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社区品牌创建以及社区水、电、气、通信、物业管理、“三无”小区整治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及安全监督管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移民、畜牧兽医、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及培训、产业发展及产业扶贫、扶贫对象监测、扶贫资金和物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信息系统维护、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科协、扶贫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市容市貌(含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等工作。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旅游、电影、广播电视、网吧管理、体育等文化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劳动、就业、再就业、公益岗位开发、社会保障、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监察、小额贷款、退管服务、乡村人才振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退休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访稳定、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完成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违法建筑拆除、旧城改造工作。
(二)机构设置。
1.设置党政内设机构10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设置事业单位7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3个行政(参公)编制单位(行政机关、计生办、财政所)和6个事业编制单位(社保所、 农技中心、林业站、农机水利管理站、环卫所、文体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原3个行政(参公)编制单位(行政机关、计生办、财政所)、6个事业编制单位(社保所、 农技中心、林业站、农机水利管理站、环卫所、文体中心)调整为设置10个党政内设机构、7个事业单位。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已按财政局要求统一调整功能科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9440.47万元,支出总计9440.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1.03万元、增长19.06%,主要是由于收入合计增加1486.5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增加24.46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932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6.57万元,增长18.9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22.1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8.3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940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3.11万元,增长19.0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42.7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6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65万元,占37.30%;项目支出5896.82万元,占62.7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万元,增长29.25%,主要原因是农村困难群众特困救助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40.4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11.03万元,增长19.06%。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增城乡社区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3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1.82万元,增长13.36%。主要原因是城市三无小区改造,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1.12万元,增长31.97%。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及特困人员救助年初未预算年中追加资金;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年中追加三城同创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8.3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2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8.36万元,增长13.46%。主要原因是城市三无小区改造等增加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4.48万元,增长33.21%。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及特困人员救助提标增加支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追加三城同创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万元,增长29.25%,主要原因是农村困难群众特困救助结余35.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6.63万元,占32.13%,较年初预算数加1132.37万元,增长65.29%,主要原因是区外户口购房退契税补贴966.03 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96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1万元,下降5.9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97.49万元,占26.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7.95万元,增长139.86%,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下达了优抚等项目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315.35万元,占3.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8万元,增长13.08%,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金年初未预算年中下达了42.46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5.39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2万元,下降74.35% 。
(6)城乡社区支出1639.73万元,占18.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18万元,增长34.12%,主要原因是通组公路建设增加投入478万元。
(7)农林水支出944.24万元,占10.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7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村级人员工资提标。
(8)交通运输支出93.45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4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72万。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57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下达的项目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466.51万元,占5.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47万元,增长267.22%,主要原因是三无小区改造支出增加了220万。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82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下达的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90万元,增长10.0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6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0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旅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8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75万元,增长1152.80%,主要原因是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8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75万元,增长1152.80%,主要原因是胜利路通组公路建设增加城乡社区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9万元,下降42.5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4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2万元,下降36.4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3万元,下降12.1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3.1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维稳加班用餐和退休支部活动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87万元,下降44.7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58批次414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旅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1%,与上年基本持平,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43%,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强化预算约束,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注重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市政类、工程类、环境卫生类等项目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王忠惠 023-4986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