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475K/2022-0001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委政法委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永川区委政法委是区委主管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全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和司法公正。
(二)机构设置
区委政法委设办公室、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法治科、宣教科、政治安全科、基层社会治理科、综治督导科、执法督查科、维稳指导科和事业性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另外,区委国安办设在政法委,下设国家安全科和反邪教协调科,各科室具体履行区委政法委各项职能职责。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479.01万元,支出总计3,479.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2.11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1,344.3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22.22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47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4.33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4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9.0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47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2.11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1.7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6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26万元,占20.8%;项目支出2,754.75万元,占79.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79.0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22.11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新增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建党100周年维稳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4.33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新增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建党100周年维稳工作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60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2.11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新增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建党100周年维稳工作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60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9.37万元,占9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3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新增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建党100周年维稳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79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8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健康休养费、退休(特殊)中人职业年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35.47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47.38万元,占1.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9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137.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6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3万元,下降1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8万元,下降18.5%,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23.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7万元,下降14.3%,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9.27万元,主要用于各级来永工作检查交流接待以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学习和调研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10.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1万元,下降22.6%,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1,1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8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4万元,下降80.4%,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召开次数,并严格控制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0万元,增长512.2%,主要原因是参加了上级组织的专项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6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4.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6.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主要用于采购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工程建设和部分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2761.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维科,联系电话:023-4957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