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0-0039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负责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物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对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1.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2.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承担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区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群众工作科)、建设项目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生态环境保护科、水污染防治科、大气污染防治科、壤污染防治科、规划法制科、永川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下属事业单位3个: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永川区辐射放射及危废服务站。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有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永川区辐射放射及危废服务站,均未独立编制预算、未独立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川委发﹝2019﹞1号)要求,重新组建区生态环境局。将原区环境保护局的各项职能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进行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本轮机构改革,区国土局调入1个人员,划入公用经费5.41万元,除此之外,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机构改革无其他经费的划转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0,024.95万元,支出总计20,024.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31.87万元、增长55.32%,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3019.53万元和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12.34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6,12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12.34万元,增长34.2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1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21.9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903.0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96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22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54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86万元,占19.42%;项目支出6,417.50万元,占80.5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06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2.09万元,增长165.16%,主要原因是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投资未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024.9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31.87万元,增长55.32%。主要原因是临江河流域数据监控系统工程、永川区九龙河流域乡镇污水收集工程等中央投资新增项目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2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12.34万元,增长34.24%。主要原因是临江河流域数据监控系统工程、永川区九龙河流域乡镇污水收集工程等中央投资新增项目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57.75万元,增长79.85%。主要原因是临江河流域数据监控系统工程、永川区九龙河流域乡镇污水收集工程等中央投资新增项目拨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03.0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6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22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投资未完成。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9.81万元,下降11.15%。主要原因是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投资未完成。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06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2.09万元,增长165.16%,主要原因是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投资未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2.92万元,占2.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0.97%,与预算基本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81.04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0.65%,与预算基本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7,634.54万元,占95.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9.14万元,下降11.57%,主要原因是临江河流域数据监控系统工程、永川区九龙河流域乡镇污水收集工程等中央投资新增项目投资未完成。
(4)住房保障支出65.86万元,占0.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0.90%,与预算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06万元,增长13.80%,主要原因是补发上年度职工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5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入人员,相应增加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措施,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生态环境监测采样和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污染的防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措施,严格管控公务车维护费开支。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信访稳定,接待中央和国内其他省市区县生态环境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临江河流域污水的治理,接受市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管控公务接待的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管控公务接待的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334批次5,2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的划分,调入人员相应增加公用经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万元,下降12.01%,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减少了培训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74%。主要用于采购货物。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06.03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 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永川区全域人居环境监测等相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执行数为2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洪玉; 联系电话:023-49584718。
附件: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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