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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776/2022-0038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按权限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等工作。负责村镇供水等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年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资源监测。负责全区水文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编制永川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重庆市永川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协调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报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和实施。

        12.负责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贯彻落实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水库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高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川委办〔201965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区水利局内设机构更名并加挂牌子的批复》(永委编委〔202164号)要求,水利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即:办公室(群众工作科)、规划建设与安全质量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科(加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水利水电科、河道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水利工程移民安置扶持科、财务审计科。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11131.77万元,支出总计11131.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53.71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一是河库水系连通任务减少,上级补助资金相应减少;二是2021年没有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局属单位作为项目业主的项目资金直接下达到基层单位,由基层单位纳入决算。

        2. 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8511.0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797.17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一是河库水系连通任务减少,上级补助资金相应减少;二是2021年没有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局属单位作为项目业主的项目资金直接下达到基层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1.06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620.72万元。

        3. 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13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01.99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一是河库水系连通任务减少,上级补助资金相应减少;二是2021年没有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局属单位作为项目业主的项目资金直接下达到基层单位,由基层单位纳入决算。其中:基本支出647.92万元,占5.8%;项目支出10483.86万元,占94.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1.7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未使用的资金财政收回,结转为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31.7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553.71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一是河库水系连通任务减少,上级补助资金相应减少;二是2021年没有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局属单位作为项目业主的项目资金直接下达到基层单位,由基层单位纳入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0.26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资金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2.13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20.72万元。

        2.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2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87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了水源工程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0.38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按合同规定支付

        3. 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1.7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未使用的资金财政收回,结转为零。

        4. 比较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16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个人社保缴费增加等。

        2)卫生健康支出35.56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29.16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10304.4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72.72万元,增长96.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水源工程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7.96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8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保缴费支出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支出等)。公用经费10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0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67.42万元,下降89.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补助资金。本年支出50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63.85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补助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4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车1辆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95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购置公务车1辆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18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100.0%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车1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97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3.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部分工作餐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减少0.03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41批次190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3.51元,车均购置费18万元,车均维护费4.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2021年培训费支出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72.4%,主要原因是加强水利宣传工作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1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9.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9.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主要用于采购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6项,涉及资金11976.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较好,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 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力,联系电话:  023-4987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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