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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43M/2021-0029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8-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办理永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受理、处理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与其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印鉴、有关文书、档案等;负责聘任、解聘专(兼)职仲裁员;办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川委办〔2019〕40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内设办公室、立案庭、调解仲裁庭共3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24.64万元,支出总计224.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3万元、增长 23.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合计增加42.23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2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3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6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2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3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增加仲裁办案经费及农民工专项维权经费。其中:基本支出 163.40万元,占72.7%;项目支出61.24万元,占27.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4.6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23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增加仲裁办案经费及农民工专项维权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3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增加仲裁办案经费及农民工专项维权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1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仲裁办案经费及农民工专项维权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3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增加仲裁办案经费及农民工专项维权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1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增加仲裁办案经费及农民工专项维权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7.13万元,占9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1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增加仲裁办案经费及农民工专项维权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6.93万元,占3.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10.58万元,占4.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8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及职务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3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1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政策性工资调标引起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本年度我单位未产生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车辆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本年度我单位未产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1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政策性工资调标引起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召开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1.2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下达2019年进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任婧 49563557

        主管部门

        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压减、调整后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8

        总量

        10

        总量

        1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8

        其中:财政资金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400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劳动仲裁办案职责,实行网上办案,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办案人员网上办案能力,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办理案件650件,结案率98%,案件办结时效均在45天之内,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是否核心指标

        是否本次增加绩效指标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涉及农民工办案量

        ≥400件

        650

        162%


        案件办结时效

        ≤42天

        ≤42天

        100%


        结案率

        ≥95%

        98%

        100%


        涉案金额

        ≥600万元

        1040万元

        173%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何晓燕,023-49566589

        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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