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36512/2019-0520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发布日期: | 2019-08-26 |
标题: | 永川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和监察工作。
3、负责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标准。负责退役士兵(士官)、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核查、上报灾情,组织指导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拟订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政策、措施;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
5、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社会捐赠、社会捐助等工作。
6、负责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委员会建设工作;承担区城乡社区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镇街行政区划调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主管地名工作,贯彻执行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工作。
8、负责特困人员的供养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社会福利事业政策;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和审批;承担区老龄日常管理工作。
9、指导全区慈善捐赠及慈善救助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做好全区福利彩票销售、服务和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10、负责落实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倡导和推行婚俗和殡葬改革。
11、指导和管理全区社会工作,落实社会工作发展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民政局内设六个科室,即:办公室(群众工作科)、财务审计科、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科、优抚安置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下属五个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即: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区婚姻收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区殡葬管理所。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区婚姻收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区殡葬管理所等五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2018年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060.42万元,支出总计10,060.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2.28万元、增长23.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提标。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705.3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567.21万元,增长4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提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5.38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355.0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73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6.03万元,增长29.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提标。其中:基本支出1,366.72万元,占15.64%;项目支出7,371.10万元,占84.3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2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75万元,下降4.6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0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7.21万元,增长4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提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5.38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355.0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3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6.03万元,增长29.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提标。其中:基本支出1,366.72万元,占15.64%;项目支出7,371.10万元,占84.36%。。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75万元,下降4.6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
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47.93万元,占69.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96万元,下降59.53%,主要原因是年终决算将镇街民政统发资金和优抚抚恤补助资金调剂到各镇街列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1.06万元,占9.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2.04万元,增长926.40%,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52.47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0.7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5)其他支出1,826.06万元,占20.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0.27万元,增长1,152.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下达的镇街敬老院及五保家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等福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1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4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办公室调配,增加办公资产购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96.9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5.85万元。本年收入2,17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1.73万元,增长133.06%,增加了市级下达的镇街敬老院及五保家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等福彩资金。本年支出1,82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19万元,增长30.26%,增加了市级下达的镇街敬老院及五保家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等福彩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8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1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禁公车私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88万元,下降42.17%,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19万元,下降47.2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禁公车私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07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民政事务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3万元,下降45.2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1万元,下降30.8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28.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45万元,下降40.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63万元,下降23.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47批次3,6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3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物管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办公室调配,增加办公资产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0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定点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606.01万元。对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9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开展了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救助站搬迁改造工程资金等19个项目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三)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此次评价范围我区2018年度民政市级专项资金,即社会助、社会福利、民政管理事务专项资金。2018年我区共收到市级拨付专项资金5949万元,其中: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353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补助239万元、民政工作以奖代补240万元、医疗救助补助1938万元。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政策,做好社会托底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弱有所扶、老有所养,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65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