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69B/2022-0008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30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防治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防治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防治站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检验及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与除治工作。
2.重庆市永川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和疫情处置工作。
3.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主测对象的监测任务;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防治站为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加挂重庆市永川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中心牌子。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737.53万元,支出总计737.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36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3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36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5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3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36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94.34万元,占26.4%;项目支出543.20万元,占73.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未使用的资金财政收回,结转为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7.5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8.36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36万元,下降3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4.62万元,下降38.6%。较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经费减少。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36万元,下降1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4.62万元,下降38.6%。较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未使用的资金财政收回,结转为零。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8万元,占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8.47万元,占1.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700.93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4.61万元,下降39.86%,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3.36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2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个人社保缴费、公用经费定额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1万元,增长479.8%,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更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74万元,增长325.9%,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更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3.8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更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更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更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燃油、洗车、停车、过路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3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县部门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9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0.26元,车均购置费23.88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渝西及毗邻地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协作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开展了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及防控信息系统应用技术培训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676.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2020年永川区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项目基本情况。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实施有效的控制了松材线虫疫情的蔓延,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二是项目的实施基本完成了《2018-2020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考核目标;三是项目的实施建立了松材线虫病灾害联防联治机制;四是项目的实施宣传了森林生态保护理念,维护了森林生态环境;五是贯彻落实了“十四五”建设规划有关育好林,构筑“绿色长城”的发展方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的使用、监督等方面存在不足,如未将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纳入考评范围;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如部分项目实施单位疫木除治队伍选定不规范;三是项目实施方案存在部分内容编制未细化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各实施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四是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联合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雨,联系电话:023-6119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