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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314/2021-0006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1-08-19 发布日期: 2021-08-1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涉及交通发展的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拟定全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铁路、水路、航空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地方铁路、民航发展、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客货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综合规划和发展全区交通运力,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审批准入工作,组织公路、铁路、水运、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铁路、海事、民航、邮政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4、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道路客运、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市场准入和资质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公共交通及设施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及驾驶学校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

        5、负责永川区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协助长江水域水上安全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负责船舶登记,船员管理工作;负责客货船、趸船等船舶法定检验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船舶图纸审验、船用产品检验、船舶焊工资质管理等工作;负责港口行政管理;负责地方支小河流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工作。

        6、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根据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7、承担全区铁路、民航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工作;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枢纽站场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地方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客货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省、县道的养护管理,指导乡村道路的养护和维护;负责对全区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8、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航、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铁路安全的行业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协助高速公路管理相关工作。

        9、负责交通综合执法。组织开展交通领域执法检查活动,查处交通运输及安全生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0、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铁路、水路、民航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11、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全区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配合市交通局做好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营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所对应的国有平台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12、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并指导利用外资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科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建设管理科、综合规划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监督科(群众工作科)、安全监督科、财务审计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6个,分别是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公路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港航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工程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78,810.17万元,支出总计78,810.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15.24万元、增长 32.7%,主要原因是地方专项债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78,81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15.24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地方专项债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10.17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72,60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05.59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地方专项债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8,231.15万元,占11.3%;项目支出64,369.37万元,占88.7%。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20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09.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分公路建设项目支出暂未达到支付条件,故结转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810.1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415.24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地方专项债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8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85.72万元,下降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09.01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7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95.37万元,下降2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91.52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09.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09.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故结转下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补助资金2.11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5.72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30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17.46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08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追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资金185.31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572.00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补助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572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24.0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重要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6)农林水支出302.04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2.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森林资源培育预算302.04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29,509.01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07.13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

        (8)住房保障支出3,489.89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22.05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追加朱沱港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03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3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6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7.71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年终考核、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56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83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本部门在编报2020年部门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增加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6,62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00.96万元,增长166.8%;本年支出36,62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00.96万元,增长166.8%,主要原因是市级资金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17万元,下降35.1%;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90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4.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66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逐年下降。

        公务接待费26.7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30万元,下降56.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4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预算数大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9辆;国内公务接待305批次2,6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45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本部门在编报2020年部门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增加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4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能用视频会议召开的通过视频会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交通行业培训业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0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42.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9.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0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69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9%。主要用于全区公路养护采购等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4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6项,涉及资金72,359.9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5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确定的绩效较好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园区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建设)

        联系人及电话

        刘朝建 49820111

        主管部门

        永川区交通局

        实施单位

        区畅恒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000

        总量

        1000

        总量

        1000

        100%

        其中:
           财政资金

        1000

        其中:
           财政资金

        1000

        其中:
           财政资金

        10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16个充电桩安装

        已完成16个充电桩安装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是否
           核心指标

        是否本次增加绩效指标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
           措施及相关说明

        完成充电桩安装个数

        16

        16

        100%



        累计完成投资

        1400

        1400

        100%


        质量合格率

        100%

        100%

        100%


        安全事故



        预期收益

        10

        10



        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重点项目前期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中”。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编制规划项目并出具规划5个;二是进行设计项目上并出具设计图纸9个;三是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7个;四是争取纳入市级项目7个;五是争取市级交通建设资金4.3亿元,中央资金1.4亿元。发现的问题,一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未制定管理办法,缺乏统筹规划;二是项目缺乏跟踪监督管理;三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有待完善;四是项目前期工作启动不及时,进度迟缓,影响项目整体的申报及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项目前期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严格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及管理,以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突出问题的问责追究制度等。建立项目前期工作决策审批机制,集体决议讨论,规范审批流程,建立项目库,并根据当年可供安排的资金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及时分解下达任务并组织实施。二是对已列入发展规划、有国家投资支持、项目发展看好、投融资渠道基本确定的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加强前期工作,加快项目推进进度,避免因前期工作进度问题影响项目的争取及实施。三是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所涉项目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跟踪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推进项目和使用资金的要及时整改。四是在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科学规范编制绩效目标,尽量编实、编细、编准,绩效指标尽量细化、量化、清晰、具体可以衡量。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刘朝建  023-498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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