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7398G/2022-0004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城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根据区政府资金计划,负责编制下达市政维护、公用、环卫、园林、公园、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依法征收的费用管理。
3.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指导、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指导街道(镇)及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城区洗车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5.承担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承担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承担城市供热管理。
6.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街道(镇)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和临时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街道(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定额和质量管理。
11.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供水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生态环境管理方面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规划方面城市违法建筑等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监督镇(街道)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桥梁、隧道、照明、广告牌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和建设垃圾处理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区化粪池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全区化粪池行业安全监督指导;负责职责范围内园林、绿化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公园、游艺机游乐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13.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的重大科技成果鉴定;负责推广和运用城市管理高新技术;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4.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城市管理局由4科1室和6个下属事业单位构成。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市政设施和绿化科(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安全信访法制科。下属事业单位包括: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巡逻大队、重庆市永川区园林绿化服务所、重庆市永川区市政设施服务所、重庆市永川区环境卫生服务所、重庆市永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园林绿化服务所、重庆市永川区市政设施服务所、重庆市永川区环境卫生服务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4,666.27万元,支出总计34,666.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9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340.92万元,支出合计增加340.92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4,66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9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66.27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4,66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9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44.7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2.92万元,占18.0%;项目支出28,423.36万元,占82.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666.2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0.9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位职级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个人待遇调增后社保缴费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3.26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部分资金用政府性基金来安排。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3.71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成渝双城经济圈党政联席会环境提升工程资金、城区景观亮化工程资金、国防教育主题公园建设资金、垃圾填埋场截洪沟建设资金、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补助资金,追加农村垃圾收运及双石压缩中转站道路资金等。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3.26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部分资金用政府性基金来安排。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4.13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成渝双城经济圈党政联席会环境提升工程资金、城区景观亮化工程资金、国防教育主题公园建设资金、垃圾填埋场截洪沟建设资金、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补助资金,追加农村垃圾收运及双石压缩中转站道路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38.19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46万元,增长53.9%,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补助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294.77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13.2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72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2021年第四季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补助资金、2021年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资金未达到支付条件,未形成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6,809.96万元,占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4.85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城区景观亮化工程资金、国防教育主题公园建设资金、垃圾填埋场截洪沟建设资金,追加农村垃圾收运及双石压缩中转站道路资金等。
(5)农林水支出103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2021年第四季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补助资金未达到支付条件,未形成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386.41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0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17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位职级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个人待遇调增后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23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了办公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02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4.18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部分资金用政府性基金来安排。本年支出6,02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4.18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PPP项目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永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部分资金用政府性基金来安排。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49万元,下降41.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7万元,下降7.2%。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三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四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城市管理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26.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3万元,下降5.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2.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城市管理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9万元,下降87.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4万元,下降28.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28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6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232.1%,主要原因是市城市管理局来永调研,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8万元,增长201.7%,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0.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3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了办公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8.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9.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1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1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以及城市建设相关工程。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5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5项,涉及资金31357.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城区路灯运维经费、2020年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为良。
1.项目基本情况:2020年“城区路灯运维经费”专项资金1044万元,用于支付路灯维护、变压器维护、电梯维护、节能减排工程的款项、检查考核、统计分析等日常事务管理费用。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绿色照明,推进市政路灯节能减排工程;二是重视安全,加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管理。
发现的问题:一是业务管理有待改进;二是电梯管理措施不到位;三是低价中标,变压器维护质量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业务管理;二是加强电梯风险管理;三是优化政府采购,防止恶性竞争。
2.项目基本情况:2020年垃圾分类专项资金463.47万元,用于垃圾分类“4+2”项目建设运营服务费,38个社区和131个行政村补助经费,垃圾分类宣传费用,全区7个街道的1083个小区和23个镇街的207个行政村配置分类垃圾桶及宣传板。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区垃圾分类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示范点垃圾分类成效逐步显现。
发现的问题:一是资金管理有待加强;二是居民生活垃圾未正确投放、存在混装混运现象;三是垃圾分类检查及考核力度有待增强;四是垃圾桶等设施设备的后续管理有待强化;五是垃圾分类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六是宣传力度和居民分类意识有待提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二是充分利用小区物管,由物管对小区居民垃圾分类进行监督,建立奖惩机制,垃圾实行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三是对各镇街的考核制度进行细化完善,不定期对各镇街进行暗访;四是完善设施设备后续管理制度,建立垃圾桶等设施设备定期盘点和检查机制;五是制定垃圾分类内部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物资采购审批流程,垃圾分类考核等;六是营造垃圾分类氛围,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不断提高居民参与意识和分类投放水平,减少混装混运现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唐功平,023-853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