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领域政策(共25条)
其他领域政策(共25项)
1.延续实施车辆购置补贴
支持对象:新能源公交车
执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在落实中央补贴基础上,继续给予市级配套补贴,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
政策依据:《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023-49828709
2.公共领域运营奖励
支持对象:车辆运营企业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
执行标准:对巡游出租、网约出租、公务出行、驾考(驾培)、城市物流等车辆运营企业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给予充电车型0.2万元/辆、换电车型0.3万元/辆运营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65号)
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经济信息委产业科
咨询电话:023-49828709
3.公交客运运营奖励
支持对象:车辆运营企业新增或更新纯电动公交车、氢燃料电池公交车。
执行标准:对运营企业新增或更新纯电动公交车、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给予1万元/辆运营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65号)
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经济信息委产业科
咨询电话:023-49828709
4.城市环卫车、港口作业车运营奖励
支持对象:车辆运营企业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城市环卫车、港口作业车。
执行标准:对运营企业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城市环卫车和港口作业车,给予1万元/辆运营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65号)
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经济信息委产业科
咨询电话:023-49828709
5.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支持对象:充电基础设施。
执行标准:
(1)对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对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以及本市居民小区“统建统营”的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65号)
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经信委要素科
咨询电话:023-49824296
6.换电站建设补贴及运营奖励
支持对象:换电站。
执行标准:
(1)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中重型卡车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3)对建成并投入运营30座及以上公共领域换电站的企业,单站平均每月换电次数达到5000次及以上的换电站,给予30万元/站的一次性运营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65号)
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经信委要素科
咨询电话:023-49824296
7.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研发奖励及加氢站建设运营补贴
支持对象: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加氢站。
执行标准:
(1)对中型及以上且动力系统功率不低于70千瓦的全新车型,年产销量达30辆、50辆,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2)对纳入全市整体规划并建成运行的前10座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30元/千克的运营补贴,单站年度补贴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65号)
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经济信息委规划科、要素科
咨询电话:023-49583899、023-49824296
8.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支持对象: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
执行标准: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申报时间:企业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14号)
执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税务局所得税科
咨询电话:023-49876306
9.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
支持对象: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
执行标准:
(1)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①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②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③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④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比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第一条第(三十一)项规定,免征增值税。
①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
②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
③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申报时间:企业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税务局所得税科、货物和劳务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
咨询电话:023-49876306、023-49885961、023-49888430
10.养老机构扶持
支持对象:社会办养老机构。
执行标准:
(1)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0元的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以上)建设养老给予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5000元的建设补贴。
(2)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养老机构建设标准,依法进行了备案的新建和改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增加床位100张以上,在市级补助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1000元/张床位和500元/张床位标准予以补贴,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补贴资金在养老机构建成投入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后,经核准后一次性拨付。
申报时间:每年集中申报。
政策依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3号)、《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室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永川府办发〔2013〕15号)等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养老救助和儿童福利科
咨询电话:023-49826058
11.促进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支持对象: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执行标准: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报时间:企业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重庆市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3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科
咨询电话:023-49835552
12.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支持对象: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执行标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时间:每年3月、9月。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创业促进科
咨询电话:023-49336861
1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支持对象:
(1)招用应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2)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执行标准:
(1)对招用应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对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申报时间:企业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88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科
咨询电话:023-49584272
14.职业介绍补贴
支持对象:
(1)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取得劳务经纪人证书,培育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劳务经纪人。
执行标准:成功介绍我市城乡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就业,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成功介绍符合以下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对象到用人单位就业,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人员身份类别界定时间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
(1)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2)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5)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9)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10)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时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经纪人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关于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1〕25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科
咨询电话:023-49584272
15.“双更”基地补贴
支持对象:基地为具有管理服务能力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生产经营场所,并具备以下功能和条件:
(1)吸纳就业功能。能提供一定规模的就业岗位,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2)创业孵化功能。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创业工位,并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评估、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品牌策划、产业链对接等服务;
(3)职业培训功能。有培训机构、培训场地和相应师资,能组织劳动者就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4)就业服务功能。设有智能就业应用场景,能为劳动者提供便捷就业、创业、培训服务。
(5)“一区”基地吸纳就业和促进灵活就业人数不低于300人,“两群”基地吸纳就业和促进灵活就业人数不低于200人。
(6)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占基地就业总人数比例不低于30%。
(7)“一区”基地提供的创业工位不低于30个,“两群”基地提供的创业工位不低于20个。
(8)单位就业人员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占90%以上。
(9)单位就业人员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0)有培训意愿的从业人员参训率达到100%,培训后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率超过35%。
(11)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较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12)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执行标准:
(1)一次性补助。被认定为“双更”基地的,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已享受过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孵化园、文创园等一次性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2)绩效奖补。从认定后的第二年起,对每个“双更”基地连续4年开展绩效评估,评估合格的,按照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1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绩效奖补,最高不超过40万元。“双更”基地可承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各类扶持政策。
申报时间:企业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培育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地的通知》(渝人社〔2021〕351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创业促进科
咨询电话:023-49584992
16.永川区区级孵化基地补贴
支持对象:经认定的各类创业服务载体。
执行标准:
(1)一次性补助。被认定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由区财政根据其场地规模、服务成效等情况,给予基地(园区)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用于补助基地(园区)为服务对象提供的场租减免、水电减免和创业创新服务、信息采集等相关服务支出。
(2)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对基地(园区)内的服务对象存活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且每户直接带动就业的,按2-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该基地(园区)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补贴。
(3)绩效奖补。对每个基地(园区)连续3年开展绩效评估,根据年度评估结果,分别按照优秀5万元、良好3万元、合格2万元的标准,给予基地(园区)绩效奖补(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具体评估细则另行制定。
申报时间:创业服务载体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永川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永人社发〔2019〕293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创业促进科
咨询电话:023-49584992
17.重庆市市级孵化基地补贴
支持对象:经市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载体。
执行标准:
(1)一次性补助。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由市级财政根据其场地规模、服务成效等情况,给予基地(园区)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用于补助孵化基地(园区)为服务对象提供的场租减免、水电减免和创业创新服务、信息采集等相关服务支出。
(2)绩效奖补。对每个基地(园区)连续3年开展绩效评估,根据年度评估结果,分别按照优秀30万元、良好20万元、合格10万元的标准,给予基地(园区)绩效奖补(不合格的,不予补助),具体评估细则另行制定。
(3)示范创建激励。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按60万元/户的标准,给予示范创建奖励。
申报时间:创业服务载体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181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创业促进科
咨询电话:023-49584992
18.用工补贴
支持对象:企业。
执行标准:坐席规模300席及以上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就业6个月及以上,给予企业500元/人的用工补贴;若同一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就业1年及以上,再给予企业追加500元/人的用工补贴。
申报时间:每年12月。
政策依据:《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154号)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建管委(大数据产业园)招商部
咨询电话:023-61188084
19.中高管人才奖励及租房补贴
支持对象:中高管人才。
执行标准:对企业引进的中高管人才,按照其个人对永川区地方经济贡献额度,给予前五年每年100%、五年后每年30%的奖励;在区软件园人才公寓外租房的给予房屋租金50%的租房补贴,每月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900元。
申报时间:每年1月。
政策依据:《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154号)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建管委(大数据产业园)招商部
咨询电话:023-61188084
20.见习补贴
支持对象:企业。
执行标准:对在校生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企业见习满3个月及以上,见习期间,见习企业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重庆市主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按见习人员留用就业规模给予见习企业就业见习补贴,中职学历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20%以上的,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执行;高职及以上学历留用就业率达到20%以上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达到50%以上的,按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执行。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给予每生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补贴,由所在见习企业代为购买。
申报时间:中职学历见习补贴在见习工作开始前申报,高职及以上学历见习补贴每月1日至15日申报。
政策依据:《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154号)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建管委(大数据产业园)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23-61163816
21.学生实训补贴
支持对象:参训学生。
执行标准:高校毕业年级学生到永川文创企业实训满3个月,且实训期间薪资低于1000元/月的,经认定,给予学生150元/人·月的实训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3个月。
申报时间:每年集中申报。
政策依据:《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支持数字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永川府规〔2022〕1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建管委(大数据产业园)企业服务部
咨询电话:023-61188080
22.“永川工匠”奖励
支持对象:个人。
执行标准:评选表彰一批推进永川产业发展的技能过硬,取得重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永川工匠”,每人奖励5千元;符合职教24条激励政策的职教教师奖励1万元。
申报时间:两年一次,3月左右上报。
政策依据:《重庆市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渝工发〔2022〕2号)、《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加快建设现代职教高地24条激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76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咨询电话:023-49810967
23.鼓励大学生创业
支持对象:大学生。
执行标准:鼓励大学生到园区创业,由园区免费提供创业培训,经园区认定的优秀创业项目,免费提供1-2年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网络通讯等创业条件。
申报时间:大学生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加快建设现代职教高地24条激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76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高新区职教产业发展促进局
咨询电话:023-49893818
24.生物医药企业补助
支持对象:生物医药企业。
执行标准:获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研究后,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7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研究后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报时间:企业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6号)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科技局科技创新发展科
咨询电话:023-49816066
25.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
支持对象:宣传文化业相关增值税纳税人。
执行标准:
(1)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对符合条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100%或50%的政策。
(3)对符合条件的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4)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申报时间:企业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 号)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咨询电话:023-4988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