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4 年度)
事证第 150038300509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处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处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与建设 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等 | |||
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华滨路6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其忠 | |||
开办资金 | 27(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9 | 121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3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处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了《园林管理处2014年度办公室及各班组工作分工》、《永川区园林绿化日常维护管理技术标准》、《园林管理处内部职工管理办法》、《老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日常考核办法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定人员、定岗位、定区域、定标准、定责任“五定”服务机制,用制度管理人、约束人。每周五定期召开职工大会,组织职工政治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 受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案卷共计51件,按时办理完结政协提案1件、回复人大建议1件,满意率100%;受理永川“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共计69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帮助社区修剪大树排危共20件,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修剪行道树共计1万余株,修剪绿化带整形植物共计50次。 二、具体工作业务 1、城市园林绿地建设 (1)补植补栽工作 年初开始, 我处组织人员对行道树、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等绿化情况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对中环北路、商贸城、望北路、文曲路、华滨路等路段补植重阳木、天竺桂、杜英、桂花和小叶榕280株,进一步提高我区道路绿化景观的美化效果。 (2)城区道路绿化植物提档改造工程 在保持原有绿化现状的前提下,我处对蚂蝗桥、永红厂路口至防疫站红绿灯段、望北路、商贸城、火车站广场、玉屏北路、官井路、望北路、文曲路、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更换金叶女贞52500万余株、红叶石楠27000万余株、红继木23000千余株、冷水花3240余株、蚊母4000余株;补植葱兰69970余株;投入整改资金58万余元。 (3)白蚁防治工作 今年是我处开展白蚁防治工作第一年,也是控制白蚁防危害的关键年,完成了老城区91个路段,10多个树种的树木22000余株,涉及绿化带面积32万平方米,以及中山路、南大街、胜利路三个办事处的37个山头绿化1866亩、33万株树木进行了防治。白蚁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防治有效率达85% ,受到市园林局肯定。 (4)桃花山公园绿化续建 工程二期工程(胜利三社段)于2013年12月15日重新复工,施工面积约4万平方米。2.4米宽二级园路约700米花岗石面材已铺贴完毕。1.8米宽三级园路约800米花岗石面材已铺贴完毕。3米宽一级园路约400米,正在路基施工建设中。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的公厕已全部完工。占地500平方米管理用房已全部完工。管理用房前空坝正在地基施工建设中。公厕化粪池已建设完毕并已回填,至管理用房排污管道也正在安装建设中。公园广场约2000平方米,已全部铺装完工。廊架柱体和琉璃瓦粘贴已完工,美人靠座椅正在施工中。景观墙主体已施工完毕。绿化苗木浇灌用水管路已全部接通。绿化部分现已种植的苗木有桃花、红叶桃、紫薇、桂花、木芙蓉、黄花槐、黄桷树,部分小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将在本月下旬进行种植。该工程年底完工。 2、园林绿地管理 (1)建城区园林绿地管理。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绿化日常维护网格化管理方案,我处采取定人、定岗、定管护标准、定期考核的办法,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不断强化城区绿化精细化管理力度,确保绿化养护质量。 一是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二是针对城区出现的菟丝子缠绕行道树现象,我处组织人员及时进行了修剪并喷洒药物进行控制。三是做好抗旱工作。我处组织人员出动两台洒水车,不分昼夜,轮番给城区绿地浇水;有效利用新定制的100个抗旱桶分两个时间段,即晚上7点和早上9点分路段对老城区行道树进行循环滴灌保湿。对昌州大道的茶花、文曲路的杜鹃等耐阴植物及时设置遮阳网,以营造植物适生环境并减少水分蒸发量。四是做好绿化修剪工作。对影响行人通行,有一定安全隐患的行道树下垂枝、徒长枝进行了全面修剪,排除安全隐患50余起。五是做好抢险工作。针对大风暴雨天气,我处组织人员在大风暴雨后分赴城区各道路、山头积极开展抢险排险工作,对已经倾斜和倒伏的树木,进行了支撑、扶正,对道路和绿地中易倒伏的树木实施了加固,防止倒伏。 强化管护队伍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一是制作了多块标有“市政施工,敬请避让”字样的施工警示牌,作业过程中必须设置警示牌、警戒线,管护队伍必须作统一的工作服上岗,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大树上残留的螺栓、铁钉及时进行清理,对人行道上缺失的支撑架进行修复并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园林绿化安全生产。 (2)城区山头绿化管理。城区山头绿化面积共计1866亩,共计37个山头。为确定山头界线,我处商请林业局具体经管通知指导工作并一起分片区、分区域对山头进行核查。强化城区山头绿化巡查,严防山火发生和及时发现毁绿、坏绿行为。一是预防为主,全面排查公共绿地隐患。二是强化火源管理,积极消除山头火灾隐患。三是配备消防设备,做好防火准备。四是加强值班制度,强化应急扑救工作。五是加大宣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3)自5月8日配套项目绿地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移交我局管理后,我处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和《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进行审批。严把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绿化指标核定,确保配套绿化地指标的落实和城市园林绿化建成效果,做到园林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我处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审批程序,将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移植、砍伐、临时占用等一并纳入审批中。截至目前,共审批签发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27件,其中审查通过的23件,未通过的4件;2014年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竣工验收11件;收取集中绿化建设费322.52万元。 审查审批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事宜。我处健全完善执法巡查制度,和交巡警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大了对交通事故毁绿的追偿力度,2014年办理园林执法案件43件,追缴园林绿化赔偿费13.94万元。 3、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为有效保护古树名木,我处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对较严重的古树进行了复壮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古树的表皮创伤或内部腐烂及时进行科学规范的清创防腐及修复处理;对树体空洞严重的古树进行支撑加固和树洞修复、加装围栏进行规范化保护。 4、相关社会化服务 指导城镇区域及社会单位绿化。今年,我处派出技术骨干,加强乡镇园林绿化指导工作对双石镇、来苏镇的行道树的修剪、病虫害防治进行了现场讲解和示范,对绿化工作进行了专业指导,受到一致好评。 生态园林城区创建工作。一是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参与园林绿化进社区和园林“三创”等系列活动,市民认建认养大树和参加义务植树达30万余株。二是积极收集创建资料。通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明确了分解了我处创建工作中的任务,及时与创建办探讨解决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创建标准对我处负责指标全面负责,确保提供的佐证资料全面、真实。 三、存在的问题 1、维护经费不足。随着城区绿地面积不断扩大,管护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按《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地管理养护办法》低限计算,应拨付管护经费786万元。除去今年财政下达的管护费104万元,经费缺口681万元。因此出现了保障人员经费、养管经费两难的状况,并且逐年加剧。 2、赔偿补偿标准过低。《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补偿规定》出台至今未曾修改,相对现在赔偿补偿标准过低,尤其是乔木的赔偿价格远低于现行的工程造价。 3、小区占绿毁绿查处难。今年绿化执法支队频繁接到市民投诉小区业主侵占小区绿地。经执法队员走访、调查后了解到主要占绿情况为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口头承诺一楼业主具有一楼绿地的使用权,以致许多业主接房后私自铲除绿化,将绿地硬化,乱搭乱建,修建房屋、亭子、鱼池等构筑物,既减少了配套绿地面积又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主要原因有:一是作为城市园林绿化执法部门,对小区占绿毁绿行为的执法有限,只有行政处罚权,而无强制执行权;作出处罚决定后,对拒不履行处罚内容的当事人,需三个月的法定诉讼期满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跨度太大,再加之法院对于“责令恢复原状”等的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难”,导致占绿毁绿行为有恃无恐。二是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护中发现占绿毁绿情况,未在第一时间制止或上报,致使整个小区占绿毁绿情况严重,后期查处难度大。三是对开发商缺乏有效监管手段,调查取证过程中往往得不到其配合。四是园林绿化执法支队现有持证上岗人员5人,均为兼职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也没有专项的执法办公经费。 四、2015年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道路绿地植物养护质量要求》做好现有绿化植物(行道树、绿篱、绿地、各种观赏灌木以及藤木植物)的浇水、施肥、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工作,让绿地精细化管护上一个新台阶。 2、扎实推进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严格按规划确定的绿线进行绿化管理,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它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因特殊需要改变绿地规划、绿地性质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督促新城建管委、工业园区、建委对新增绿化建设、小区绿化建设的落实情况。 3、继续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扩大宣传范围,不断增强群众遵法守法和爱绿护绿的自觉性。加大对绿化苗木设施巡查、监管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处理违章挤占、损坏绿地等问题,严格落实配套绿化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树木砍伐、修剪、移植审批手续”。 4、争取资金,逐步落实以下项目。一是城区主干道绿化上档升级:永师路口至毛家坡桥、昌州大道、桂山路。二是城区节点景观改造:永师路口、肖家冲路口、植物园路口、重医附属医院三岔路口。三是古树名木及大树的保护及复壮工作。四是对绿带安装物理隔离。五是更换一辆多功能洒水车。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陈玉萍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