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2018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762687304N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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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管理天然林保护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天然林保护工程验收、评估、监测 天然林保护工程科技推广应用与人员培训等 | |||
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洲云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36 | 23.36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全面落实保护天然林的有关政策。 停止了以皆伐方式的采伐作业;全面停止了国有林场商业性质采伐。由过去的森林经营转变为森林培育;科学调整公益林区划,划定为公益林的,实行严格保护。2018年我区的限额采伐指标为45133立方米,全年共审批林木采伐19802立方米,占限额的43.87%。 2.完成区人大代表关于公益林生态效益直补问题的提案一件的回复。 3.接受了2017年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项目接受重庆市级绩效评估。 4.天然林保护中心会同驻局纪检组分别对宝峰镇龙凤桥村、茶山竹海办事处茶园村、陈食办事处芋菏湾村2017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代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 5.协助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人,涉及金额4.6万余元,至此,我区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全覆盖。 6.协助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人员1名按“双解”政策办理养老、医疗补贴。 7.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完成2018年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工作,共对18.5万亩,2173742.85元的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到31163户林主或业主手中,确保了不出错,按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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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名称:《重庆市永川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号码:12500383762687304N 有效期:自2016年02月18日至2021年02月18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王怡然 报送日期:2019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