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5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762656102N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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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提供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房屋拆迁服务。 承担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组卷报批;征地通告和补偿安置方案拟稿、报批、通告;全区征地房屋拆迁政策拟订、指导实施;征地农转非人员“农转非”和养老保险申报办理;承办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牵头处理全区征地拆迁相关信访协调处理 | |||
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30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阳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8165.79 | 18815.27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1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2015年全年的工作情况 (一)征地报批情况 共计上报征地件52宗,面积734.6179公顷(11019.2685亩)。已取得征地批文44宗,面积:696.2024公顷(10443.036亩)。其中计划件35宗,面积:514.4668公顷(7717.002亩);移民指标2宗,面积:21.0821公顷(约316.23亩);只?不转6宗,面积:143.1969公顷(约2147.9535亩);地票报件1宗,面积:0.3861公顷(5.7915亩)。 (二)征地农转非及社保情况 截至12月份,重庆西三环、永川区金鼎寺水利工程、粮食物流园等26个项目的征地农转非及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前转非2023人,参保1503人,共计缴纳社保金额8596.21万元。 (三)重点项目的征地实施情况 1、本年强力推进行永川区金鼎寺水利工程项目征地实施,征地协议已基本完成,共计房屋拆迁330户,拆迁征地面积:2218.0215亩,拆迁费用合计16624.94 余万元。其中金鼎寺水库金龙签订房屋拆迁协议149户,征地拆迁面积:907.2825亩;茶竹签订房屋拆迁协议181户,征地拆迁面积:1310.739亩。 2、三环高速公路铜永段双石停车区及连接线和永和大道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截至2015年12月底,共完成双石镇、胜利路办事处、青峰镇三个镇街19个村民小组592.6369亩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拆迁房屋130户。 3、九永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共涉及卫星湖街道办事处、陈食街道办事处、大安街道办事处、临江镇集体土地共计约2341亩。目前已完成该项目的征地报批及前期工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加大力度配合相关镇街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4、启动了永川区火车站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地方国有土地(C-4地块)房屋征收工作。已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征收房屋6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共计556.83平方米。目前,正组织开展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5、全力推进区重点项目俊豪.中央大街二期工程房屋拆迁工作。目前,该工程剩余4户(拆迁总户数243户)未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已全部下达行政裁决并申请司法强制拆迁,司法部门已受理拟于近期组织强制拆迁工作。 (四)其他征地项目的实施情况 今年我中心严格按照永川府发〔2012〕50号和永川委发[2015]8号文件规定,采取由征地中心委托镇街具体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方式,及时加强业务指导和协议的审核,确保补偿安置政策的统一性。实施了: 1、吉之汇项目,青峰镇征地面积59.373亩、房屋拆迁20户、胜利路街道征地面积235.7327亩,房屋拆迁90户; 2、香草园项目,征地150余亩,房屋拆迁43户; 3、泰国风情园项目,征地735.91亩,房屋拆迁108户。 4、城市科技学院三期扩建征地447.4078亩,房屋拆迁95户。 5、完成了水投储备地项目,拆迁房屋14户,面积1175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15户,面积2528平方米。向永川区法院申请强制拆除3户,面积523平方米。 (五)其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1、永川区南大街兴南路建材市场H幢片区危旧房应急抢险拆除重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整个项目拟拆迁房屋101户、面积约8203.59平方米(其中:住宅64户,6046.22平方米,非住宅37户,2157.37平方米)。现已签订拆迁协议54户,剩余47户未签上拆迁协议。目前,正组织开展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2、协调指导重庆渝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好永川区火车站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原铁路划拨用地范围内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工作。截至目前,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339户,剩余1户正在抓紧座谈协商中; 3、开展了中山路街道原中河村五社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前期工作。需征收原中河5社14户房屋,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共约2256.31平方米(未含无证、违章搭建房屋)。 (六)中心财务情况 加强对单位运转经费的审核,资金预算管理按计划正常运转,建立了中心经费使用台账,做好了职工社保、公积金、工资及单位固定资产等的管理。加强了征地拆迁补偿中发生的所有原始单据的审核,及时准确拨付征地补偿款,完成财政经济指标168万元;全年征地补偿款等资金结转达到10亿元以上;做好了各个项目规费的交纳及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的交纳和退补。 (七)涉诉涉访情况 全年办理全区征地拆迁应诉案件182件,已判决的案件146件。处理李朝秀、皮继英、刘坤、童朝普、横河一社等征地拆迁信访案件80余件,均按时协调和回复。办理信息公开384件;“12345”投诉交办件6件,信访、投诉问题的回复处置率达到100%。无重大集访、群访案件的发生。 (八)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件2件,均已于规定时限内全部回复完毕,回执满意率100%。 三、工作成绩与亮点工作 (一)永川区三教小学扩建工程征地拆迁新标准补差工作已全部完成,是我区第一个按新标准补差落实的项目。土地31.4085亩,拆迁房屋6户。 (二)规范征地拆迁资金监管流程,即:对各征地拆迁项目,要求开设专户,并同镇(街)、开户行签订三方共同监管协议,所有补偿安置款项必须经征收中心审核签章后方可支付,杜绝了专项资金被实施单位平调、挪用的情况。九永高速路就是按这种模式实施的监管。 (三)征收中心于今年6月完成了《国有土地适用的政策法规》和《集体土地适用的政策法规》两本文件汇编,对全区各镇街及中心拆迁工作人员开展拆迁工作提供政策依据,方便查阅。 (四)缩小征地范围改革试点项目已完成120亩土地调规工作,完成农户及社集体的青苗附着物补偿工作。并将其中50亩土地已交付企业实施了土地整治。 四、存在的问题 (一)委托征地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镇街和园区不按征地政策执行,存在有随意放宽或提高补偿标准和科目的现象,造成既成事实后,逼迫我中心通过审核,否则以拆迁难做不走工作为由不接受征收委托。 (二)征地信访较为突出,群众性的上访较多,且难以解决,历年来形成的遗留问题较多,均是涉及全区性的重大问题,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形成群访集访;申请信息公开案例急增至384件,平均每天1件多。以前不按依法实施的部分征地项目,将在信息公开后引发大量信访和诉讼。 (三)胜利路永青村重庆市水务集团储备地220亩的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由于前期执行政策不严,工作人员不廉洁,造成了很多后遗症,已超过交地期限3年,还无法完成全部拆迁,至今推进艰难。 (四)个别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推进较慢。如西大街永川宾馆区域道路扩建工程房屋征收工作进展较慢,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被征收人补偿要求过高;二是开发商提供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不合理,征收补偿资金也未足额到位。 (五)司法部门强制拆迁个案时间太长,促使被拆迁户产生法院或政府部门不敢强制执行思想,从而顽固坚持其过高、无理拆迁补偿要求。 五、2016年的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征地报批工作,提高报件质量和速度,保证全区的土地供应。 (二)继续做好新政策标准执行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督促各实施单位对补差项目先实施报告后执行补差,确保全区平稳过渡。 (三)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特别重点项目金鼎寺水库、九永高速、大案机场等项目),在补偿资金到位前提下,确保各项目依法、顺利用地。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全面推进永川区火车站片区改造工程、永川宾馆区域道路扩建工程、南大街兴南路建材市场H幢片区项目等房屋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强区重点项目俊豪.中央大街二期工程房屋拆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配合胜利路办事处全力推进桂山公园项目和新华书店-体育馆旧城改造项目的拆迁工作。 (五)进一步开展好全所群众路线教育和职工“四风”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廉政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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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蔡明艳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