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671033591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站 |
法定代表人 | 聂雪梅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水利电力工程提供建设质量技术支持。为水利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掌握工程质量情况;为质量事故和争议处理提供技术服务;开展质量技术研究、推广和培训工作。 | |||
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572号 | |||
法定代表人 | 聂雪梅 | |||
开办资金 | 14(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4 | .95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站.公益 | 从业人数 | 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宗旨和业务范围原登记为:监督水利电力工程质量,促进水利事业发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职能。承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和争议;掌握工程质量情况。 为水利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掌握工程质量情况;为质量事故和争议处理提供技术服务;开展质量技术研究、推广和培训工作。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履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责,项目开工前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落实质量监督人员,下达质量监督书,共办理水价改革、出险加固、移民后扶、河道治理等各类项目质量监督手续10份,确保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 2、对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核查,对参建各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参建各单位质量体系完整,相关人员资质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强制性条文贯彻落实。 3、及时确认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根据项目划分原则及相关规范要求审核项目划分,确保项目划分科学合理。共下水价改革、出险加固、移民后扶、河道治理等各类项目施工质量评定及项目划分确认通知10份。 4、积极开展了在建水利工程现场检查工作。主要包括龙门溪至革命水库至临江河河库连通工程、小安溪至城区河段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水价改革、后扶项目等工程,共进行现场抽查8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质监站备案。 5、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及时开展了质量监督备案、核备工作,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完工水利工程:永川区来苏水文站土建工程施工工程等22项。 6、开展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汛前质量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并将检查情况报告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7、迎接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年度考核,报送考核相关资料,并对考核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8、按市局要求开展“质量月”活动:开展质量专题培训、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开展信用信息公开、强化质量诚信建设,开展质量隐患排查、督促质量问题整改,开展质量规章制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检测单位管理、督促检测单位备案,编写“质量月”活动总结报告,并连同检查佐证材料报送市局。 9、认真贯彻执行局里的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各类学习,按时报送各类资料表册等日常工作。完成水利局安全检查计划,按照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严格按检查计划对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进行监督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并及时上报隐患情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和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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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田景红 报送日期:2022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