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2018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059851168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文化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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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文化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 文艺活动组织等 | |||
住 所 | 永川区青峰镇 | |||
法定代表人 | 涂小林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 | 10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文化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5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利用重大节庆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全年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57场次。其中以党委政府名义开展5场次,并积极参加区里的各项文体活动,包括第六届坝坝舞比赛,棠城之秋艺术节合唱比赛、第五届社区体育节以及老体协、工会、妇联等组织的多项活动。 (二)加强文体队伍建设 青峰镇现有广场舞蹈队6支,包括社区2支、胡豆坪2支、凌阁堂1支、佛岩寺1支;太极队伍1支,腰鼓队2支,经营性民间演艺团队5支(其中永青艺术团、菁菁艺术团为站办团队)均具备承接商演的能力。 (三)综合文化站的有效管理 综合文化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特别是实施对外免费开放以来,我站坚持对外免费服务,每周实施对外免费服务时间均在42小时以上。全年到站人数达3862人次。 (四)加强电影放映、乡村广播系统、农家书屋、信息共享工程、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五)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协助文化市场联合检查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区级及镇级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对辖区的文化市场的安全进行了严格认真监管工作。建立了青峰“扫黄打非工作站”及6个工作点,确保2018不出现任何不安全事故。 (六)充分发挥文联作用,积极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 定期不定期组织文联会员参加区每期“棠城文艺大讲堂”的培训。 (七)文物保护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对辖区内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实地巡检,设立了安全标牌及警示标志。做到全年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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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2018年参加区“棠城之秋”艺术节合唱比赛获组织工作奖、比赛一等奖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涂小林 报送日期:2019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