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度报告(2020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787466057B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开展煤炭、页岩气、新能源、再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受区能源局委托,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行使页岩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 |||
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东一路1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雪峰 | |||
开办资金 | 7.2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39 | 1189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 15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坚持“包矿”安全监管工作方式 通过“集中监管执法”与“小队监管”相结合,最大限度消除监管盲区、盲点、盲期,尽力做到监管力的高强度、全覆盖和长时效。在局领导带领下,以落实局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为监管执法工作主线,通过组织集中监管力量按规定频次开展集中监管执法检查,检查区域基本做到全覆盖,检查内容基本做到全方位,确保安全监管执法的计划性、全面性、实效性;以包矿专班经常性监管检查为监管检查的常态,通过专班人员长时间、高频次的一线监管检查,紧盯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以及煤矿安全管理的细枝末节,动态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状态,确保监管空档期尽量减少,提高监管的靶向性、精确性、机动性。 二、保持高强度的煤矿监管执法 全年,共开展煤矿执法检查400余矿次,下达整改执法文书160份,复查意见书100份,查处各类隐患2065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9起 ,处罚金29.7万元,共责令局部停工停产22个(采掘头面),责令停止使用设备11台套,处罚主要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16人次,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始终保持。 三、坚持开展煤矿预防性安全监管 参与局统一组织的区内各乡镇煤矿的采掘部署、通风系统和瓦斯抽采计划方案审查工作,切实掌控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做实煤矿预防性监管。并定期开展开展集中分析研判各矿监管工作重点、难点,切实强化监管。 四、坚持狠抓重点灾害防治 按照上级和局工作安排,扎实开展专项监管持续狠抓煤矿灾害防治。通过开展“一通三防”、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顶板灾害治理、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等专项监管工作,修订区级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演练,进一步强化煤矿灾害风险研判和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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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郭元真 报送日期:2021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