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5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787466057B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实施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受煤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法律规章赋予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检查权。 处理煤矿违法行为;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煤矿安全执法检查。 | |||
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东一路1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龙衣辉 | |||
开办资金 | 7.2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2 | 64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 1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状况 永川区现有乡镇煤矿37个,产能299万吨,今年预计产量245万吨。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二、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基本情况 近年来,永川区煤管局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充实监管队伍,加强对监管人员专业技能的培养,监管执法水平和力度不断提高。煤管局现有煤矿监管执法人员28人,煤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9人,专科学历的19人。各产煤镇街道办事处均设有煤监办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现有煤矿监管执法人员32人。两级监管体系运转正常,常态化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煤矿安全监管。 三、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永川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始终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作为最终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执法。一是结合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以事故多发煤矿、灾害严重煤矿、整合技改和拟关闭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监管执法计划,集中有限的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切实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对停产整顿煤矿的安全监管执法,在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片区监管组和镇街煤监办以派人盯守、巡回检查、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煤矿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防止非法违法生产。三是以“四个统一”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对春节复工复产煤矿,全区实行验收标准统一、验收程序统一、验收原则统一、验收审核统一,严把验收关。 (二)坚持做好“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进行处罚的同时,注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现场讲解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坚持执法与检查指导相结合。对全区煤矿企业实行机关干部“一对一”帮扶指导企业发展机制,帮助煤矿企业分析、解剖生产经营困难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为煤矿企业走出困境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同时提供人才支持、技术支撑。三是坚持执法与发挥相关部门作用相结合。在永川区安委会的协调下,与国土资源、工商、公安、供电等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监管执法工作情况,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执法合力。四是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通过安全监管执法,发现并积极推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员工素质、加强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落实“五真”措施。抓真查,坚持“勤查、严管、重罚”原则,查证照、查机构人员、查通风瓦斯管理、查防治水、查采煤方法、查机电运输、查带班作业、查六大系统、查职业卫生。严格落实“四不两直”和“四个一律”措施,累计开展暗查暗访40余次。抓真停,坚持发生事故的矿井必须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必须停、存在不符合“七条规定”之一或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不到最低标准的矿井必须停,对停产矿井,均由镇街煤监办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负责监督并落实停产。抓真盯,实施区煤管局片区监管、各产煤镇监管和驻矿特派员“三对一”盯守机制。抓真改,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自身现状,制定攻坚方案,认真查改问题,落实煤矿企业“五长、五队、班组长”各级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开展每月、每周、每天经常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瓦斯、水害、顶板等重点领域存在隐患不整改、假整改,一律按最高上限处罚。抓真验,按照“双七条”规定、攻坚战任务和市局复产验收相关标准要求,制定煤矿复产验收十条标准,对春节复工复产和停产整顿矿井的验收一律执行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程序。 (四)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行动。除常规安全监管外,以“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利用夜间、假期对部分煤矿企业进行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采取了停供火工产品和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各片区监管组共完成各类监管执法检查200多矿次,下达执法文书210份,查处各类隐患965条,共责令停产23矿次、采掘头面35个,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执法效果明显。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意见 (一)对国有煤矿的属地监管存在困难。 按照规定实行安全属地管理,有利于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但也要兼顾实际。国有煤矿对于地方政府的监管并非完全认同和服从,一些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虽然在地方,但是因为其级别、管理等原因,片区监管组代表地方政府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二)监管执法人员对履行监管责任存在困惑。主要表现在责任追究方面,“尽不尽责都追责”这种整体认识,对监管执法人员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镇街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学习煤矿专业的人员较少,专业知识欠缺,岗位变动大,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工作往往存在效果差、不规范等情况。建议加强对一线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郭元真 报送日期:2016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