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3586961886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林权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陈如华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林权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促进林业经济发展。负责林木林地林权流转服务;开展林木林地资产评估和政策信息咨询服务;林业政策性保险服务工作等。 | |||
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如华 | |||
开办资金 | 1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 | 15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林权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 区政府出台了《永川区集体林权流转办法(试行)》(永川府办发〔2018〕38号),对集体林权流转范围、流转方式、流转程序、合同签订、合同备案、流转工作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林权流转管理制度日臻完善,促进了集体林权规范流转,保障了林权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流转备案管理制度,无论面积大小全部需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备案,其中50亩以上的需到我局备案。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流转集体林地422宗,流转总面积约16.6万亩,涉及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00余个。 二、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 抓好《永川区集体林权流转办法(试行)》文件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已完成《永川区集体林地经营权证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 三、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区林业局出台了《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认定管理办法》,累计完成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认定56个,其中:家庭林场14个、林业经营大户19户、股份制林场6个、林业专业合作社8个,有效促进了新型林业经营发展和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四、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积极配合区农委推进“三变”改革试点,已完成多起集体林地经营权入股,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促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三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五、妥善处理林权纠纷 积极妥善处理多起林权纠纷,全年累计成功调处林权纠纷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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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李小川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