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4 年度)
事证第 150038300973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提供仲裁保障 负责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与其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之间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 负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预防工作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文书、档案等资料的管理 | |||
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西路56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光勇 | |||
开办资金 | 19.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5.1871 | 55.1871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 | 从业人数 | 1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2014年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1-12月我院共接到的劳动争议案件2829件(不含基层调解处理案件),不予受理案件量为712件,受理案件量为2117件,其中劳动报酬194件,经济补偿、违约金、赔偿金979件,工伤保险待遇739件,确认劳动关系200件,其它案件5件;1-12月共处理案件2829件,其中调解案件443件,裁决案件1338件,撤诉案件278件;不予受理案件712件,撤销案件58件;结案率为100%。 (二)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情况 配合人力社保局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我院采取“三四五”举措提升劳动仲裁优质服务窗口服务水平。截止11月底,我院职工在经过学习自查、评议建议阶段后,制定了整改措施、完善了服务制度,进一步整改提高自身工作作风,并时不时进行自查,防止“回潮反弹”等情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无愧于“优质服务窗口”的称号,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办事群众普遍满意,并自发送来多面锦旗以示感谢。 (三)“调、裁、审”工作协调情况 我院一直注重加强部门沟通和业务交流,增强与法院、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强化案件交流、案件会诊的力度和深度,规范办案质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能,节约办案资源,夯实案件联席机制,为我区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绿色通道”推进情况 继续开展便民仲裁庭活动,为劳资双方当事人提供零距离服务;开设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捷服务;开通劳动人事仲裁特快专递,提高了仲裁文书送达时效性。为当事人提供了快捷的服务。 二、2015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2015年,我院仍坚持以“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以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为契机,延续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工作中做到变被动为主动,走出仲裁庭,深入基层,走进家户,开展上门宣传、上门咨询、上门调解“三上门服务”,力求减轻立案、庭审、裁决程序带来的压力,强化部门联动,切实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问题。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赵纯洁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