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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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卫生院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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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计划生育吉安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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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人民健康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生殖健康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综合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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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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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查大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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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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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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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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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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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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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3 |
14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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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卫生院.公益 |
从业人数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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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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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工作 (一)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严格处方、住院医嘱点评,每月有点评效果、记录、整改措施,共计12次;严格执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管理,分别制定了合理用药和合理检查实施方案 ,每月进行督查;加强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方案,各项登记记录齐全,无违规开具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处方。 (二)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全方位开展“三基三严”培训8次,参与考核人员100余人次,学习教育考核覆盖率达100%;每月至少开展1次护理质量考核及医疗质量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四)保障医疗服务安全。 严格执行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无推诿、拒收患者行为;严格执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个人记分档案,全年无医务人员扣分;严格执行不合理用药记分管理,全年无不合理用药情况出现。 (五)严格控制重要指标。 我院2018年门诊就诊人次36440人,次均费用56.02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门诊就诊人次增长59.37 %;住院人次5013人,次均费用1595.94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住院人次增长 50.31 %。 (四)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做好“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加强农村贫困人口身份识别;做好“一站式”结算,建卡贫困人员住院及门诊自费比例严格控制在10%和20%以内,超出部分由我院垫付资金;全天候开通贫困人员就医“绿色通道”,累计接待建卡贫困人员就诊601次,为建卡贫困户患者垫付资金53987.65元,本院垫付47223.9元,区外就诊垫付6763.75元,有效解决了我镇农村贫困患者的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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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机构名称: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卫生院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50647688500118c2101 有效期限:自2016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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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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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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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张小芳 联系电话:15223195313 报送日期:2019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