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5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768886240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开展环保执法,保障环境安全。现场检查;监管执法;征收排污费;环境应急处理;调查处理污染源事故;调解污染源纠纷和解决信访投诉;开展监察业务指导培训;组织实施声环境污染整治。 | |||
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海通大道212号(3楼) | |||
法定代表人 | 陈跃 | |||
开办资金 | 4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16 | 316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 2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区环保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永编委?2015?63号)文件,于2015年4月2日变更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1起,处罚金额228.5万元。对曾令川塑料厂暗管排污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对刘光利非法炼油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环境监察工作力度 开展了各类环保专项行动10余项。包括全区“两会一节”、汛期、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环境保护大检查、“四清四治”、中高考期间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饮用水源监管检查、城区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塑料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利箭行动等专项集中检查,完成拉法基、三环、恩基建材粉尘治理,昌龙食品、胜丰预制场、小天鹅饮料厂煤改清洁燃料,高洞子塑料厂废气治理,益锐机械、鼎祥钢结构噪声治理,30家餐饮油烟治理等工程项目,关闭长辉焦化、李儒均塑料厂、王运奎豆干厂、陈食石渔河土纸厂、张昌顺土纸厂等五家企业 (三)依法征收排污费1650万元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加强环境安全保障 2015年我局首次采取盲演加桌面推演的形式开展了仲辛醇泄漏安全生产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应急办、安监、消防、镇街办事处及有关企业单位200余人参加和观摩了应急演练,提升了企业的快速响应能力和应急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全区2015年无一例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五)及时、优质高效地处理群众投诉 办理信访投诉2155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4件,通过环保投诉平台,处理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 二、2016年工作计划 坚持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的总基调,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五大行动”、新环保法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环境事件调查等5个配套环保部令为抓手,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核心,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根据《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关于表彰2015年度环境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渝环监察发〔2015〕52号)文件中通报永川区环境执法、排污收费为先进集体。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曾鹏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