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5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062884702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植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所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植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市永川区植物检疫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植物检疫、动物卫生、动物产品安全提供保障。辖区内植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兽医执业资格管理;畜禽屠宰监管。 | |||
住 所 | 永川区枣园路69号 | |||
法定代表人 | 伍玉文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5.5 | 57.5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植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益 | 从业人数 | 2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5年4月21日进行了如下变更:1、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由“为植物检疫和动物卫生提供保障。负责辖区内植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变更为“为植物检疫、动物卫生、动物产品安全提供保障。辖区内植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兽医执业资格管理;畜禽屠宰监管”。2、名称的变更:由“重庆市永川区植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变更为“重庆市永川区植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市永川区植物检疫站)”。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积极推行兽医工作三项制度,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1、落实了动物防疫责任制。 2、完成了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重大疫病的应免密度均达到100%,圈舍消毒面达到100%。 3、开展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4、加强了动物卫生监督。尤其着重加强了屠宰环节安全生产检查,涉氨屠宰企业安全检查,发放整改通知书4份。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对12家生猪屠宰场点进行瘦肉精检测培训,并监督检测640份,全部为阴性。办理违规调运动物违法案件2件。 5、开展完成了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 6、切实推行兽医工作三项制度。 7、完成了2个畜牧兽医站标准化新建和1个畜牧兽医站标准化整改任务,全部通过市里验收。 8、加强官方兽医培训工作。共举办官方兽医培训班2期,培训230余人。 (二)强化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监测调查,保障农业生产健康发展 1、检疫性、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1)制定了《永川区2015年红火蚁疫情监测技术方案》发到镇街,并邀请了市站专家对普查、监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在观音山公园和中山路街道、卫星湖街道、五间镇、朱沱镇、三教镇等设立了6个红火蚁疫情重点监测诱集点,其余镇(街)设立了常规诱集点;同时对辖区内耕地、果园等4861亩重点场所进行了普查,筛查红火蚁可疑病人,以及公路检疫检查站的拦截,均未发现红火蚁疫情。 (2)采取在朱沱、吉安、永荣、临江镇安装虫情诱集灯,对重点场所的水稻秧田1621亩、本田11.7万亩进行调查和监测,对外来水稻收割机械的稻水象甲检疫等措施。通过越冬场所调查、田间踏查、收割机械检查和灯诱,未发现稻水象甲疫情。 (3)完成了123个实蝇监测点的选点、悬挂粘贴有统一编号和警示标志的诱捕器等工作,并通过“植物检疫执法移动记录仪”将各监测点具体位置、经纬度、海拔高度等基本信息以及监测点近、中、远三张照片上传到“全国检疫管理系统”备案、备查。同时进行了每周一次的实蝇监测点收虫、初步鉴定、记载、登录管理平台上报以及定期更换诱饵等工作,今年共诱集到实蝇4597头。经初步鉴定有南亚果实蝇4505头、黑颜实蝇91头、宽带实蝇1头。 (4)进行了柑桔苗木生长期的调查监测、检疫检查,并采集样本送重庆大学进行检测,通过田间观测和检测报告,未发现疫情。 (5)进行了扶桑绵粉蚧、白芒锦天牛、柑桔黄脉病等检疫性、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工作,未发现疫情。 (6)开展了龙眼丛枝病、冠瘿病疫情的查、处工作。据调查,龙眼丛枝病在朱沱镇发生危害,发生面积13亩;冠瘿病在青峰镇、双石镇、南大街街道、大安街道发生危害,发生面积146亩。对龙眼丛枝病采取的是拔除苗木、幼树、严重树并烧毁,轻病树进行剪除病枝、病穗并烧毁,同时防治介体昆虫,加强栽培管理等综防措施;冠瘿病采取拔除病株并彻底收拾残根,集中烧毁并进行土壤消毒的防除措施,已基本将其危害控制在现有范围之内。 (7)开展了菟丝子防除。 2、日常检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开展了产地检疫工作。进行了柑桔、柠檬、葛苗、甘蓝、儿菜、油菜、水稻等种、苗生产、繁种基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田间调查、记载、在“全国检疫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等工作,做到了申报一项,检疫一项,全年签发了《产地检疫合格证》55份。 (2)严把了调运检疫关。全年签证调出重庆市的水稻、玉米种子164批23.79万公斤,枳橙种子2批0.15万公斤,枇杷、梨、柠檬等苗木8批1.55万株,葛苗1批1万支;签证重庆市内调运水稻、玉米、油菜等种子1078批43.12万公斤,柑桔、梨、猕猴桃、蓝莓等苗木11批4.8万株,葛苗1批2万支。 (3)加大了市场检疫力度。全年来对城区种子市场、农产品市场和超市及镇、街部分种子、苗木、水果销售点进行了24次抽查、检疫工作,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 (4)实施了公路运输疫情检疫。柑桔非疫区公路疫情检疫检查站设在吉安镇,确定了四名检疫人员常年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制,严格执行公路检疫检查任务。共检查运输柑桔类果品、苗木和其它农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57辆次,未发现疫情。 (5)强化了全国检疫系统的运用。运用全国农业植物检疫管理系统,进行植物检疫登记、备案,产地检疫申报和调查,实现了全程电脑附条形识别码植物检疫证书的签发,植物检疫要求书的办理,全年签发了《产地检疫合格证》55份、《植物检疫证书》1265份,实蝇等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和数据上报、信息反馈等的网络化动态监管工作,提高了植物检疫工作效率,规范了检疫行为。 (6)加强了培训宣传工作。 (三)狠抓生猪屠宰监管,确保生猪屠宰正常秩序 1、强化了日常监管。平时我所执法人员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了生猪屠宰正常秩序。 2、落实了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全区的35个生猪屠宰场(点),8个牛屠宰户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发放食品安全告知书200余份。 3、开展了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行动宣传,对污染严重的来苏屠宰场、石竹屠宰场分别于2月16日和3月19日进行了关停处理,对其它屠宰场提出了加强环保的工作要求。针对来苏屠工诉求,已临时设立生猪屠宰点予以解决。配合区食药局对城边猪头肉加工作坊进行了清查,初步拟定在绢纺厂区域规范建立加工区。配合区环保局及时对金龙等生猪屠宰场噪声扰民一事进行了调查处理。 4、完成了临江河流域整治项目中来苏、临江、卫星湖三个生猪屠宰场关闭任务,争取区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使三个屠宰场顺利按期完成关闭。 5、开展了涉氨屠宰企业安全监管。对明高食品、区食品公司肉联厂2个涉氨企业加强了安全监管,与安监局配合,邀请专家完成了明高食品氨制冷设备和工艺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林莉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