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D4754XR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杨凌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完成与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 | |||
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同安大道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杨凌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 | 5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4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大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于2019年6月,有工作人员4人。该大队成立以来,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一、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在职员工都参加了区里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法律素养,提升了依法行政执法水平。二、行使行政执法权,积极参与联合执法任务。一是加强对辖区的日常巡查,参与安全生产、消防等日常检查工作10余次。二是配会街道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拆除两违建筑,开展场镇环境整治,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整治乱停乱放行为。三是配合街道相关部门对违反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等行为实施劝导和纠正。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污染、畜禽养殖、水环境、乡村整洁的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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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杨凌 报送日期:2022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