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 全镇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全镇财政收入完成8241.2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2.0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45.37万元,非税收入完成86.72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678.06万元,上年结转转入187.5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66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35.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镇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5.93万元
(二)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支出8241.2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635.3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4.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支出、群团、安全维稳、扫黑除恶、党建、宣传、纪检、食药品安全监管等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87.5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镇文化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2.87元,主要用于发放民政优抚人员定期定量补助、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及社区运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6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及计生奖励扶助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34.26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6.94万元,主要用于场镇及农村垃圾清运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
农林水事务支出 1751.42万元,主要用于3个场镇的太阳能路灯安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委会运转及农业服务中心运转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42.7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2万元,用于农贸市场综合整治。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6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115.98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上解上级支出177.18万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解基金37.66万元。
结转下年780.0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5.93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结转下年603.6万元。
二、落实镇人大预算决议开展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镇财政认真落实了镇人大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要求,扎实做好稳增长、保重点、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收入稳步增长。目前面对长江河道河沙鹅卵石禁采、非税收入征收难等不利政策因素的影响,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平稳运行。一是对辖区内的税源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分析了辖区内的收入来源,分解年初镇财政收入预算数;二是配合征收部门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监控,挖掘增收潜力,堵漏增收,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三是规范非税征管,提高征管效率。全面清理核实非税征收票据电子化改革,提高征管效率。四是坚持“两眼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主动对接区级部门,努力争取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2872万元。
(二)统筹资金安排,保障重点支出。一是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向上争取资金470万元,用于水环境综合治理、关闭砖瓦企业、农村卫生改厕、集镇新建公厕、便民服务中心厕所改建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二是支持精准脱贫攻坚战,投入635万元,用于建卡贫困户节日慰问、生产发展和危旧房改造。三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向上争取205万元用于大河等3个村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争取60万元,用于石碓窝等3个场镇太阳能路灯安装;投入460万元,用于大九路等农村公路建设。四是支持社会福利事业,投入70万元,用于大河敬老院装修。五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00余万元,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六是支持民生保障,投入2008万元,用于民政优抚人员补助、灾民倒房修建及困难群众救助。
(三)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支平衡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妥善安排好预算,在保基本、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确保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社会事业。
(四)落实惠农政策,全面完成各项财政补贴兑现工作。惠农政策兑现准确及时,一是完成2018年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支持保护补贴兑现工作。一般户18763户,补贴面积78338.95亩,补贴金额641万元。大户41户,面积14743.07亩,补贴金额339万元,共计补贴金额980万元。二是完成了2018年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改错工作。三是完成了2019年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
(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控工作。一是制定了《朱沱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朱沱镇公车管理制度》和《朱沱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结合区委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永川区纪委“6+1”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对我镇公款吃喝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严控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7.3%。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的管控工作。组织财政、城建、人大等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对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内审。2018年共对28个工程项目进行内审,送审金额为2390.16万元,审减金额为374.92万元,综合审减率为15.69%。四是配合重庆市交叉审计组完成了扶贫项目专项审计工作。
(六)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稳步推进。2018年,我镇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个,在石碓窝、四明和九层岩三个集镇点新安装太阳能路灯200盏,争取财政奖补资金60万元。
三、2019年财政预算情况
2019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的原则,认真落实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税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2019年财政收入预算情况。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682.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12.6万元,非税收入70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上年度结转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489.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172.33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603.6万元。全年收入共计5775.93万元。
(二)2019财政支出预算情况。
全镇地方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为5775.93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7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5.9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4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6.12万元;节能与环保支出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0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45.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8.42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52万元;预备费120.42万元;其他支出558.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2.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6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3.6万元,均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四、2019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强化服务意识,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要切实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服务责任的落实及扶持资金的兑现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大项目,特别是财政效益大,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建设,千方百计扩大经济总量,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镇级财政平稳运行。
(二)强化税收征管,确保收入目标实现。一是进一步加强同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开展收入调研分析,确保税收均衡入库。二是继续加强税收征管,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查堵漏户,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业注册公司。四是不断挖掘增收潜力,找准我镇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突破口和支撑点,优化财源结构,夯实税源基础,增加税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
(三)强化民生保障,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资金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积极稳妥、有保有压,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加大对扶贫工作和污染防治投入,推进以“美丽朱沱,清洁乡村”建设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支持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
(四)强化涉农服务,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是继续做好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申报、兑现及信息改错等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推广工作,申报了2019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个,申请奖补资金130万元。
(五)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财政运行过程中,将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动态监控,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工作机制,按照上级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在财政收入增长趋缓,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长的形势下,按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中去。
附件:朱沱镇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