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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7365666725/2020-0001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7
        标题: 中山路街道创建永川区社区教育实验镇街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社会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服务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坚持街道主导与社会全面参与相结合,促进学习社会化、社会学习化,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探索构建具有特色的社区教育体系,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奠定学习型社会基础。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12月,全街道社区居民有组织参加社区教育的参与率达到50%,学习型社区创建率达60%。创建成为区级社区教育实验镇街、实验社区学校和实验社区(村)各1个。

        (二)具体目标

        1. 管理机制健全。建立“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配合、中山路街道社区学校具体实施、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调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 办学网络完善。由街道文服中心牵头,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人员,在街道社区学校成立创建工作机构,统筹指导全街道社区教育工作,建立覆盖全街道城区和乡村的社区教育网络。整合各方资源,落实专项经费(按常住人口不低于2元/人),组建一支相对稳定、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和专兼职师资队伍。

        3. 学习培训多样。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到2020年底,社区居民有组织参加社区教育参与率达到50%,学习型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率达80%,学习型社区创建率达60%。

        4. 办学成效突出。社区居民对社区教育的知晓率、认同率达70%以上,满意率达50%以上,社区居民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三、创建机构

        成立以街道分管领导任组长,街道党政办主任、文服中心负责人、教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党群(宣传)办、平安办、应急办、财政办、经发办、农服中心、民政和社事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卫健办、机关工会、团委、妇联负责人为成员的永川区中山路街道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责任考核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文服中心,由街道文服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教管中心和文服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组建社区教育工作机构,负责处理社区教育日常工作,办公电话:61191865。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抓好社区教育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机构建立阶段(20201月上旬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印发社区教育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1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街道根据《永川区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责任分解表》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三)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2月—8月)。以街道社区学校为中心,完善社区教育网络,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整合社区教育资源。街道财政办负责安排社区教育专项工作经费;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落实相应的经费;街道财政办将社区教育年度事业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落实相关经费,并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培训。创建区级社区教育实验镇街1个、实验社区学校1个、实验社区(村)1个。

        (四)第四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8-9月)。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组织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形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创建资料。聘请区级专家指导并迎接初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五)第五阶段: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0月底前)。进一步完善迎评资料和工作预案,申请接受区级评估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社区教育管理运行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街道部门和各村社区协同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调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努力改善社区教育条件

        依托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建立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社区学校(以下简称“社区学校”),由街道分管领导任校长,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副校长。各村、社区建立社区学习中心,村、社区主任担任学习中心主任。街道教管中心负责全街道社区教育的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区社区学院、街道社区学校和社区学习中心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社区学校、社区学习中心建设,完善成人教育体系。加大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软硬件办学条件,建立健全以社区学校为骨干、社区学习中心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学习项目、更好的教育服务。

        (三)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社区学校和社区学习中心根据各自区域内不同教育对象,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培训活动。街道社区学校要依托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场馆,发挥特色优势,开展失业、岗位培训、青少年素质教育、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等多种教育活动。社区学校、社区学习中心要及时向社区(村)居民提供学习培训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社区(村)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农民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的教育培训,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对辖区企业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岗位技能及再就业培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强弱势人群提高生存技能、外来人群适应社会生活以及育婴、养老等各类人群的学习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街道老年大学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休闲、娱乐健身活动,使社区内的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四)大力推进社区文化建设

        大力发展社区文化,积极探索社区教育新模式,利用现有的“农家书屋”“街道文服中心”“街道成人学校”等社区文化服务场所,面向城乡居民周期性地开展系列教育培训活动。推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民阅读周”等终身学习活动,给广大群众建立沟通、交流、学习的平台,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逐步实现社区、社区学校和社区学习中心资源双向开放的局面,培育街道城区和乡村居民终身学习活动的品牌。

        (五)积极创建社区学习型组织

        充分调动区域内组织、单位、家庭、个人举办和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积极性,重点建设一批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事)业、学习型楼院、学习型家庭等为主要形式的、具有区域特色的学习型组织。街道社区学校负责制定各种学习型组织的评估标准,以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事)业、学习型楼院、学习型家庭等为切入口,开展学习型组织评选活动,由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和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街道社区学校和各村、社区学习中心要围绕提高社区文明程度、丰富社区居民生活、构建和谐社区目标,积极建设学习型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带头建设学习型单位,做建设学习型单位的表率。大力开展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建设,加强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的教育培训,提升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的能力。广泛开展“以德立家、以法护家、勤劳发家、文化兴家”等内容的学习型家庭建设,形成精神积极向上、生活文明充实、邻里团结和谐、社会道德高尚的社会新风貌。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由街道统筹,街道文服中心牵头,街道社区学校具体实施,街道属有关部门各施其责。街道教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全街道社区教育工作,具体负责街道、村社区教育业务机构的组建、社区教育工作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并规范组建创建档案资料;街道文服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指导、协调社区文化活动;街道民政和社事办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制定与我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各类人员的培训;街道财政办安排社区教育专项工作经费;其余成员单位负责整合协调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与社区教育的统筹,实行人财物共享,使各类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街道和各村、社区落实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

        (二)政策保障

        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把社区教育工作绩效作为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和完善对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机制。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并形成长效机制,对在社区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经费保障

        采取“街道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 的经费筹措办法,形成街道投入为主、社会各界多元投入机制, 保障社区教育工作有序开展。街道财政办安排社区教育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社区教育工作开展。各村社区和街道属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落实相应的经费。各企事业单位要按要求认真落实相关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培训。

        (四)队伍保障

        社区教育机构要组建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专兼结合、适应社区需要、富有社区特色的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街道属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社区教育工作,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

        街道社区教育的专兼职人员主要在现有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中统筹安排解决;鼓励街道内教师参与社区教育工作,将其兼职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纳入职务职称评聘的内容;要充分发挥社区内的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家、能工巧匠、文化传承人、各行各业专业人员及在校大学生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建立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重要力量。

        街道社区学校负责全街道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对社区教育管理人员、社区教育教师的培训活动,负责对社区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训指导工作,指导村社区学习中心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提升终身教育工作者专业化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 营造氛围

        街道属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通过QQ、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大小会议、标语、发放资料及各类活动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广泛开展社区教育的宣传,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探索构建具有特色的社区教育体系,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奠定学习型社会基础。

        (二)全面配合 形成合力

        街道属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单位及辖区的社区教育工作,同时相互积极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推进全街道社区教育全面发展。

        街道属有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街道文服中心的统一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于每个月25日左右将本部门和辖区当月开展的社区教育工作印证资料(各类表册、记录及影像图片等)纸质件和电子件上报街道文服中心建立专档。

        (三)强化督导 严格考核

        街道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街道属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督导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滞后的进行督促跟踪整改推进;根据考核评价标准对街道属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教育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严格实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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