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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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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7365666725/2022-00122 发文字号: 永中办﹝2022﹞5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6-10 发布日期: 2022-06-1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中山路街道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有效性:

        永中办﹝2022﹞54号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中山路街道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中山路街道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2022610

        (此件公开发布)

        中山路街道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街道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推进火灾高风险对象专项治理、不断强化重点对象火灾风险管控、持续深化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街道不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 村(社区)要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监管要求,各村(社区)及驻片民警要对辖区单位、企业和场所按各自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村居民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泡沫夹芯彩钢板建筑等火灾多发易发场所,并建立检查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2. 机关各部门要开展行业排查。机关各部门要明确本行业、本部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措施,街道教管中心要对小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卫健办要对诊所、社事办要对养老院、经发办要对商场市场、辖区派出所要对宾馆饭店、文服中心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应急办要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负有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要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密室逃脱、校外培训机构等新业态、新领域进行全面清查,并制定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

        3. 业单位场所开展全面自查。按照“隐患自查、责任自负”原则,街道所有企业单位场所每月要开展1次全面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电气燃气线路敷设情况以及一线员工“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资金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坚决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积极推进火灾高风险对象专项治理

        1. 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26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完成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回头看和遗留隐患问题整改,完成其他管沟与电力燃气设施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旧破损、超负荷运行等问题整治,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小区(道路)综合整治任务;完成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隐患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方案;9月底前,街道配合消防部门选取超高层建筑或典型高层建筑打造消防管理示范标杆;10月底前,各村(社区)完成滚动排查出的消防用水问题整改。

        2. 推进辖区工业厂房库房专项整治。20225月底前,各村(社区)要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6月底前,街道经发办要牵头对厂房库房排查阶段工作开展“回头看”,清理排查盲区和失控漏管企业,并将辖区所有厂房库房(含工业、农业等产业)全数纳入排查整治范围;10月底前,厂房库房一般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其他火灾隐患全部落实整改和临时防范措施。

        3. 推进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20225月底前,各村(社区)要组织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并将排查情况现场录入“重庆市村(居)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系统”,建立基础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8月底前,督促整改住宿3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问题隐患,挂牌整治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火灾隐患;9月底前,完成对住宿30人以上且存在突出问题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整改、销案工作。

        (三)不断强化重点对象火灾风险管控

        1. 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管控。街道教管中心、经发办、社事办、文服中心、卫健办、应急办等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的学校、工业厂房、养老机构、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医院、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强化对各自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管控。

        2. 强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火灾风险管控。街道应急办、经发办加强对辖区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经营店的日常检查。11月底前,要对标消防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企业消防力量建设等任务。

        3. 强化小单位、小场所火灾风险管控。8月底前,各村(社区)要组织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进1次集中检查和宣传;9月底前,对检查发现的防火分隔不到位、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等突出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并推动在11月底前整改完毕或落实防范措施。

        (四)持续深化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持续开展普及性宣传。各村(社区)要在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疫情防控重要时间节点,依托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和农村“大喇叭”、社区“小喇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同时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组织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敲门入户”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坚决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各村(社区)是辖区火灾防范的责任主体,要协调各方,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机关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加强沟通协调,防止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街道将每月收集各村(社区)、行业部门火灾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联合街道纪工委、督查办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将督办约谈;对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村(社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

        各单位每26日前上报工作小结,党的二十大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刘亚;联系电话:023-61191871邮箱:1656415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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