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中办﹝2022﹞56号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耕地保护建设工作,决定成立中山路街道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屈 英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金平聪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乔 良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规环办、农业服务中心、执法大队、文化服务中心、财政办、规资所负责人、各村书记。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规环办,金平聪任办公室主任,王杰为联络员、王西洋、李祝光、曾垂凤、刘星、罗庆环、王洪英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分工
(一)专班职责
全面统筹全街道耕地保护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牢牢守住我街道耕地保护红线。对我街道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耕地保护工作,研究推进耕地保护重大部署。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动态巡查、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资金,完成区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二)专班办公室职责
负责专班日常事务,牵头对耕地保护建设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梳理,并提出工作措施报工作专班究。对专班 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督促落实,及时跟进工作推进进度, 定期收集、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加强用地前端指导和服务,配合相关部门、村做好建设项目选址优化,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加强临时用地全过程监管和设施农用地积案监督。牵头组织 开展全街道遏制耕地“非农化”、土地卫片执法等有关工作。督促各村对破坏耕地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按职责依法处置。对各村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各村:村书记是辖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带领村社干部、党员共同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目标保护任务。建立耕地网格化保护制度,将保护任务确定的具体地块,明确责任员,建立台账, 开展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立巡排查机制,加强辖区耕地保护巡排 查力度,对出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并上报,协助上级部门对破坏耕地行为进行处罚。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环办:强化在建项目临时用地过程监管,对不能恢复原来土地性质或者复垦达不到可利用状态的用地不予准许用地。对农村自建房用地严格管控,自建房一律不得占用耕地。
农业服务中心:1. 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执行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六个严禁”,聚焦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和绿色通道、挖湖造景、种植草皮(草坪)建公园等重点问题,以及以河道整治、美化绿化、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严防问题反弹。2. 厘清“涉农”产业及项目用地管理边界。进一步明确各类农村产业项目及配套设施使用土地的管理边界。3. 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规范耕地用途管理,全面规范使用耕地的农业生产行为,加强农业生产结构引导和调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4. 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审核和监管。5. 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规定和耕地用途管制规定。
文化服务中心:严格管理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
综合执法大队:查处图斑违法整改、生态修复。
财政办:负责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开展过程经费保障。
三、工作运行机制
(一)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街道办事处同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同各社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社与各地块承包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二)建立巡查排查机制。街道、村建立巡排查队伍,各网格员均为耕地保护监督员,所有村社干部、党员均为所在村耕地保护巡查员,发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及时制 止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
(三)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将耕地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和各部门,对各村各部门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年终提交工作专班落实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
(四)建立干部任用机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部门负责人、 村书记任用挂钩,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交工作专班实行“一票否决”。
(五)建立宣传教育机制。营造耕地保护良好的社会氛围, 街道负责日常耕地保护宣传,村LED常年滚动播放耕地保护标语,村大会、院坝会、选举会等大小会议逢会必讲耕地保护知识,教育群众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