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中办〔2022〕34号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及区农委工作要求,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抢抓春耕生产有利时节,全面排查整治利用撂荒耕地,充分挖掘耕地生产潜力,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
耕地是最为宝贵的资源,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排查整治利用撂荒耕地十分重要和紧迫。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耕地撂荒治理的重要性,全面整治利用撂荒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各村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为调查范围,对辖区内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以村、社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标识每一块撂荒耕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在2022年4月15日前将《永川区中山路街道耕地撂荒排查情况表》(见附件1)电子档和纸质件盖章后上报,报送数据将作为建立街、村、社三级耕地撂荒数据库的数据来源,实现耕地撂荒动态监管。
(二)整治利用。各村要边排查,边整治,边利用。要逐户逐地块认真分析研究撂荒耕地的撂荒类型及撂荒原因,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做到一户一策、一地一策。要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包片责任制,挂图作战,引导复耕复种。对耕作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积极组织动员种植户利用春耕有利时机,及时开展复耕复种,优先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生产;对设施条件较差,无人耕种的,需要工程性措施进行整治的,可纳入街道耕地统一改造及开发利用范围,配套完善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严禁随意占用耕地。
(三)及时总结。请村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利用推进情况报送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10月10日前,对排查整治利用情况进行抽查和总结,并填写《永川区中山路街道耕地撂荒整治利用调度表》(见附件2)。各村推进报告、工作总结和调度表经村委会盖章后上报,同时做好有关图片、台账等资料存档备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国家有关部门将耕地撂荒问题纳入国家督导检查范围,下一步将开展国家、市、区、街道四级督查。街道成立主要领导屈英任组长、分管领导吴至良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王西洋、王杰为成员的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各村要高度重视,对标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有序推进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利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认真填报有关调度表格和资料,及时将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利用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于2022年4月10前报农业服务中心。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村要将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抓紧制定各村工作方案,2022年4月15日前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备案。压实村、社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强化工作调度。根据上级工作安排,街道将适时对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排查整治利用进度,对责任压实不够、工作进度滞后的村进行通报。区农委将委托第三方利用遥感方式对全区耕地情况进行监测,请各村积极配合实地勘察工作,对相关问题立行立改。
(四)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对耕地撂荒的农户由街道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并暂停发放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各村积极探索利用撂荒耕地种粮支持政策,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小农户开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托管服务。
(五)强化检查通报。建立耕地撂荒整治利用工作检查通报制度,街道将适时对撂荒耕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大面积耕地撂荒的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依规依纪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责任。
附件:1.永川区中山路街道耕地撂荒排查情况表
2.永川区中山路街道耕地撂荒整治利用情况汇总表
3.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撂荒地排查整治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1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耕地撂荒排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镇(街) | 行政村 | 社 | 户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撂荒地地块名 | 撂荒地面积(亩) | 类型 | 按撂荒原因划分(亩) |
举家外出或家中无劳动力 | 设施条件差 | 灾害损毁或生态退化 | 种植效益差 | 其它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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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此表到村到户到地块填写,镇(街道)保存。
2.农户撂荒地地块分块分行填写,务必统计完。撂荒地地块名用于农户对其名下不同撂荒地的区分。同一户有多块撂荒地的,应每一块地填一行,逐一填写完毕。
3.“类型”选项直接填写文字“水田”或“旱地”。
4.此表务必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电子档和纸质件盖章两种形式上报。
附件2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耕地撂荒整治利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 村 | 耕地撂荒整治利用 面积(亩) | 撂荒地复耕利用情况(亩) | 未整治利用耕地撂荒面积(亩) |
粮油作物 | 蔬菜 | 中药材(一年生) | 牧草 | 设施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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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此表各镇街只填一行,填写汇总数,6月10日、10月10日前分别上报1次。
附件3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撂荒地排查整治联系人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村党总支 领导 | 联系电话 | 村委会领导 | 联系电话 | 工作 人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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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此表于4月10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