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799号
【邮政编码】402160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61191886
【机构职能】
(一)履行辖区的党建工作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社区党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区域化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街道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街道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二)履行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功,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
(三)履行辖区的公共服务工作职责。制定辖区社区建设发展计划,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兴办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及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科学普及相关工作。
(四)履行辖区的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服务,全方位联系服务负责的楼宇、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老旧楼宇改造和物管水平提升;负责政策宣传落地,做好政策申报和业态调整;负责经济运行监测,承担楼宇经济和部分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工作;配合部门、管委会履行属地协管职责,长效治理辖区楼宇周边环境。
(五)履行辖区的社会治理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居住的外来人员及其房屋出租户进行综合管理;负责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履行辖区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领导分工】
1.冯昭华 街道党工委书记
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2.屈 英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
3.盛书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负责街道行政执法、拆违、供水工作。
分管街道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兼)。
联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九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十大队。
4.吴至良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负责街道工会、共青团工作;负责街道财政工作;负责街道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街道审计工作。
分管街道财政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联系中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卧龙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凰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乔 良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街道农业农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林业、供销、水利、扶贫、河长制、林长制、森林防火、临江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街道政务服务工作。
分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公共服务中心。
6.金平聪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街道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交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住房安全、征地拆迁等工作。
分管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联系区新城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7.刘 奎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负责街道政法、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稳定、禁毒、社区矫正、法治、群工系统、全民反诈、退役军人等工作;负责街道疫情防控工作(社区排查、隔离管控等)。
分管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中山路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
联系中山路派出所、凤凰湖派出所、中山路司法所。
8.宾友波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负责街道宣传(舆情处置、综合信息收集与管理和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战(民宗侨台)、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工作;负责街道民政、残联、救灾救济、居民自治;负责街道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联、文物工作;承办政协有关具体工作。
分管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联系中山路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中山路街道侨联分会。
9.廖贵琴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主持纪工委全面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纪检)。
10.潘其树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街道物业管理、社区事务服务、三无小区和安置房日常管理等工作。
分管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11.邱 松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主持街道人武部全面工作;负责街道经济发展、金融、科技、大数据应用发展、供电、供气、通信、民调、商会工作;负责街道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自然灾害、气象、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分管街道党政办公室(武装)、经济发展办公室,协助分管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中山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山路商会。
12.姜雪娇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负责街道机关事务、保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编制、人事、老干部、目标考核、关心下一代、基层党建、机关党建、妇联工作。
分管街道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
【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战、法制、武装、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应急管理、文秘等职责;负责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承办政协有关具体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及产业扶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4.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等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工作。
7.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
8.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
9.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本级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承办人大信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活动、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协调筹备等职责,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二)事业单位
1.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社区党建、居民自治、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稳定、法律服务、舆情险情处置、便民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情民意收集与引导、综合信息收集与管理和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社区品牌创建以及社区水、电、气、通信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2.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畜牧兽医、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培训、扶贫对象监测、扶贫资金和物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信息系统维护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3.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建设、自建项目(含农村建设项目、农村综合开发项目)及配套建设、建设统计年报和档案管理、住房及物业、市容市貌(含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监测防治、交通建设和道路绿化养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4.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电影、广播电视、体育、科技、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5.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劳动、就业、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6.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完成与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