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学生资助明白卡 |
学段 | 资助项目 | 标准 | 享受范围 | 办理程序 | 备注 |
学前教育 | 免生活费、免保教费 | 1080元/期(生活费330元/期,保教费750元/期) | 建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 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 | 1.幼儿园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因。 2.儿童家庭未主动申请、幼儿园事前未排查出贫困状况等原因造成的资助遗漏,一经发现,必须由所在幼儿园按照规定标准及时使用事业收入5%兜底资助。 |
义务教育 | 营养改善计划 | 4元/天(400元每期) | 建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年秋期开学后两周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 1.仅限于在校行课期间每天供应一份完整午餐。 2.建卡、低保、孤儿、残疾、烈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免费。 3.特殊困境家庭学生营养午餐按照每生每天补助4元后不足部分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 4.对资助遗漏的“六类学生”,由学校按国家规定标准兜底解决。 |
生活补助 | 1.寄宿制贫困学生: ①低保、孤儿、残疾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625元/生/期,初中625元/生/年 ②建卡家庭学生:小学625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 2.非寄宿贫困学生: ①建卡学生:小学1200元/生/年,初中1400元/生/年(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 ②低保、贫困残疾学生、孤儿、特困250元/生/期 | 建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年秋期开学后两周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 非寄宿建卡贫困学生已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重复享受 |
高中教育 | 减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免教科书 | 1.免除高中阶段学杂费 民办学校学生按本地区同类公办学校免费标准资助。 2.国家助学金 ①一档:3000元/生/年(建卡家庭); ②二挡:2500元/生/年(贫困家庭) ③三挡:1500元/生/年(一般贫困) 3.免教科书费 建卡、低保、特困学生400元/生/年,到2020年止。 | 建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在开学2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 1.建卡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3000元。 2.学生入学时为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实现退出的,其在校就读期间仍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政策。 3.对资助遗漏的以上几类贫困学生,由学校按上级文件规定标准提取部分学费收入予以兜底解决。 |
中职教育 | 免除学费、国家助学金、住宿费资助、免费提供教科书 | 1.免除学费。 ①公办:免学费2000元/生/年 ②民办: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给予学费资助。 2.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 ①建卡贫困学生:3000元/生/年 ②涉农专业、其他家庭困难学生:2000元/生/年 3.住宿费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住宿费资助,累计不超过2.5年。500元/生/年 4.免教科书 建卡、低保、特困学生,免收教科书费,资助年限为2.5年,400元/年。到2020年止。 | 建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开学2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 1.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 2.免学费年限为一、二、三年级 3.国家助学金年限为一、二年级 4.住宿费资助时间累计最长不超过2.5年 5.建卡、低保、特困学生一、二、三年级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年限为2.5年。 6.学生入学时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实现退出的,其在校就读期间仍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政策。 7.公办中职学校对依规免除学费的学生,不再收取学费;就读区内民办中职的,在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后还存在超出部分的费用,按照学生户籍所在镇街、就读中职学校各50%的比例予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