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所,有关单位:
现将《卫星湖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卫星湖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全力稳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推动实现“六个最大限度”目标,即最大限度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最大限度改善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守法明礼意识、最大限度提升道路交通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主任张伟任组长,党政办、宣传办、教管中心、卫星湖派出所、市政大队、规建环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及各村社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上传下达、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各自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专项攻坚阶段(8月1日至党的二十大结束)。集中力量强力攻坚,确保八一、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全区通行秩序井然,车辆停放规范,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
(三)巩固提升阶段(党的二十大结束至12月31日)。坚持措施不变、力度不减、防控不降,对攻坚战果进行“回头看”,推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举措及分工
(一)依法整治,进一步规范路面交通秩序。
1.突出隐患治理。紧盯“人、车、路、企业”四类源头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做好源头管理工作。突出道路安全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排查治理。加强农村道路的隐患监管排查,针对乡村道路弯多路窄、临坎、临水等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综合评估分析风险隐患等级和严重程度,按照“定责任领导、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限”要求,列出整改清单,推动销号治理,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牵头单位:道安办;配合部门:规建环办、派出所、各村)
2.突出重点管理。把执勤执法力量最大限度摆到路面,紧盯早晚高峰、恶劣天气、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管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真正做到“什么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哪些区域交通问题严重就集中整治哪里”。
(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部门:应急办、市政大队、各村社)
3.突出从严执法。依法从严处罚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乱停放、违法变道、驾驶机动车违法使用手机等多发性交通违法,严查“三超”(超员、超速、超载)一疲劳、酒驾醉驾,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对不服从现场执法、拒绝接受处罚和通过“闯卡”等方式逃避执法的,坚决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的,坚决依法处理、公开曝光;对恶意投诉的,迅速核查处置,保障执勤执法人员正当执法权益。
(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部门:道安办、市政大队、各村社)
(二)完善设施,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条件。
4.实施标识标牌工程。全面清理、规范道路标示系统,着力解决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统一、不规范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单位对辖区老旧、锈蚀,存在安全隐患及不规范的交通标志进行更换;对不清晰、不规范的交通标线进行补划,确保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充分发挥设施的应有功能。对道路上遮挡交通监控镜头、交通标志的行道树枝进行修剪,并确保修剪频率。
(牵头单位:道安办、规建环办;配合单位:财政所、派出所、各村社)
5.实施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对穿城镇路段、平面交叉路口、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以及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学校路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要整理优化路侧空间,增设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设施、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对恶劣天气下易塌方、易滑坡、易落石等危及道路通行安全路段,要逐点分类建立台账,推动隐患整治,并协调在导航系统进行标识,加强警示提示。在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在坡顶位置加强货车安全提示,引导货车及时调整制动性能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牵头单位:规建环办、道安办;配合单位:财政所、派出所、各村社)
(三)全民参与,进一步弘扬文明交通风尚。
6.全媒体宣传。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规范行车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提升文明形象等内容,大张旗鼓开展文明交通宣传。紧扣整治推进节奏,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现场曝光、驻点直播、连线采访等形式,保持舆论热度,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网上有评论,全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办;配合部门:党政办、教管中心、派出所、各村社)
7.全范围动员。按照“一个阶段一个主题、每周开展宣传活动”的思路,组织开展“文明同行”、“交规新课堂”、“文明护学岗”、“礼让斑马线”、“点赞文明举止”等交通志愿服务项目,借助教管中心、文服中心等倡议的各类活动载体,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牵头单位:宣传办;配合部门:教管中心、文服中心、各村社)
8.全过程曝光。依法依规对交通违法人、违法车辆采取惩戒性手段或措施,提高交通违法成本,在互联网、报纸、广播、“两微”等设立“曝光台”,面向社会公布因交通违法被终生禁驾人员、交通违法严重失信行为及主体,让诚信“紧箍咒”倒逼交通违法者知法守法。
(牵头单位:宣传办;配合部门:派出所、市政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定期会商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人、车因素,解决“瓶颈”问题,有效推动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派出所、交通、规建环、财政、市政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力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体系、基础设施、交通组织。
(三)注重策略方法。各单位要立足疫情常态化下道路交通参与者心态变化,坚持德法共治、宽严相济,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做到仪容风纪严整、语言态度文明、执法服务热情,坚决防止因执法方式、态度、语言不当等激化矛盾、授人以柄、引起炒作。
(四)严格督促问效。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要对各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履行职责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格倒查问责。
(五)畅通信息渠道。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规范报送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精准落地。
(联系人:应急办,周伯霖:1868500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