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利路〔2022〕23号
关于印发《胜利路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
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
按照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应急局联合印发的《永川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永森防灭指办发〔2022〕5号)要求,特制定《胜利路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胜利路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对照《永川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永森防灭指办发〔2022〕5号)工作任务精神,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确保街道森林防火态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秉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聚焦森林火灾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街道隐患台账,构建账账明晰、责任到人、形成闭环、动态更新的管理体系。严厉查处违规用火,消除潜在风险,形成“不敢违规用火、不能违规用火、不想违规用火”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各村主体责任按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开展自查并建立隐患台账。
(二)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
四、工作任务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建档
各村责任主体将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备案。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从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林区及林缘的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通信基站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坟场、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旅游景区、林缘农耕地和火情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各村(社区)属地责任、监管责任、林区经营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和护林员巡护责任存在的问题隐患。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以农业服务中心为主,会同萱花派出所,严厉打击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以内违规农事、祭祀、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并将查处情况登记造册,立卷归档。重点查处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以及其他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3.违规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下、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焚烧疫木、点烧阻隔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组,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蒋家伟担任组长,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萱花派出所、街道应急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曾钦伦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督促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各村要成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组,结合本方案相关要求,分解具体排查任务到每个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开展扎实有效。街道工作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调度和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
(二)加强警示督导。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通过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提升经营单位(个人)和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街道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森林火灾实际发生情况挂钩,对开展专项行动不力、不到位、不及时而引发森林火灾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显着的村(社区),将进行通报、约谈,并纳入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料报送。要强化专项行动的信息沟通,确保数据一致,并指定专人向街道报送专项行动相关信息。6月8日村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7月26日报送村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1月4日前报送最新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11月17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