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利路〔2021〕44号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胜利路街道2021年脱贫户和边缘户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道相关部门:
现将《胜利路街道2021年脱贫户和边缘户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胜利路街道2021年脱贫户和边缘户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激励每个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脱贫户和边缘户直接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持续稳定增收渠道,充分发挥产业到户帮扶的“造血功能”,根据永乡振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到户产业帮扶作为巩固脱贫群众“造血”机能和防止致贫返贫的有效措施,以脱贫户和边缘户稳定增收为核心,以产业帮扶为主线,建立“先干先得、多干多得、不干不得”的正向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脱贫户及边缘户积极投身到生产发展中,确保我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二、扶持对象
国扶系统内有产业发展意愿且具备产业发展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三、奖补资金
(一)资金来源。由中央资金和区级资金组成,下达我街道产业到户奖补资金11万元。
(二)奖补标准。结合《永川区产业到户奖补标准参考表》(附件3),根据脱贫户和边缘户申报产业发展规模、验收实际情况,计算应得产业奖补资金,可多种产业累计计算。奖补上限为:脱贫户每户不超过3000元,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及脱贫不稳定户)每户不超过5000元。
若街道奖补资金全部发放给应享受奖补资金的脱贫户及边缘户后,仍有结余资金的,发放给产业发展较好的人员,重点向监测户倾斜。
四、实施流程
1.帮扶干部根据脱困户、边缘户实际情况,帮助指导帮扶对象提出产业发展申请并提交给村委会,村委会审核无异议后上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扶贫部门。
2.村、街道、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户及边缘户种养殖类型、数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由各村统一报街道审核汇总,街道根据奖补对象产业发展规模及发展情况统一计算奖补资金并在各村和街道两级公示后,由街道财政办统一打卡发放奖补资金,严禁发放现金。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到产业到户奖补项目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举措,是激发脱贫户和边缘户内生动力,自力更生的有效途径。各村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到户产业帮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效构筑“造血功能”,促进长期增收。
(二)强化产业指导。各村产业指导员要严格落实产业指导员制度,要主动为脱贫户及边缘户提供发展产业的意见建议,每月要对结对帮扶人进行技术指导,确保产业发展顺利,增收效果明显。要注重产业风险防控,帮扶责任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在项目选择上要做好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分析预判,避免因技术和市场风险造成重大损失,日常走访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产业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帮扶解决。
(三)强化项目监管。一是强化资金管理。街道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实施过程中街道财政办、街道扶贫部门要注重监管,严禁弄虚作假,虚假验收,骗取、套取奖补资金。二是做好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前中后期各村和街道扶贫部门要严格执行好公示公告制度,要保证12317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等要素齐全,确保群众知情权,接受广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