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承贷银行,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全国扶贫小额信贷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工作要求,推动我区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作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扶贫小额信贷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抓手,各镇街、各承贷银行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衔接和组织协调,持续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有序发展。
二、坚持政策不变。在新的有关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文件下发之前,坚持扶贫小额信贷原有政策不变,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在符合有关规定或条件的前提下,承贷银行可为贫困户和边缘户办理贷款续贷或展期;对贫困户和边缘户的生产资金需求,承贷银行要及时予以支持,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三、抓好风险防范。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借、户贷、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及边缘户发展生产,继续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监测和贷款管理力度,既要用好用足政策,又要避免简单采取续贷、展期等方式掩盖还款风险,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落实风险补偿金政策,合规高效使用财政资金。
重庆市永川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