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94M/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发布日期: | 2023-01-1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大街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永南大街发〔2023〕1号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南大街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南大街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南大街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广泛发动宣传、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彭万明任组长,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长戴军和政法委员段东良任副组长,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经发办、教管中心、南大街派出所、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司法所、财政办、平安办、规环办、物管办、城管大队、综执办、农业服务中心、卫健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街道燃管办”),设在南大街派出所,由南大街派出所所长刘戟任办公室主任,南大街派出所副所长罗应海,平安办主任彭涛,应急办负责人刘定勇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辖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南大街派出所联系人:唐健 13512390400,办事处应急办联系人: 陈基涛 13637704519
各职能部门、各村(居)委会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管辖行业、领域和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统筹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广泛宣传《条例》的相关内容,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负责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识,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南大街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提高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
规建办: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
物管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楼宇内做好禁放宣传。
城管大队:负责组织城市桥梁、隧洞、下水道、化粪池、沼气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负责组建应急管理分队:在城区广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告示牌,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对街面流动兜售和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
综执办:协助南大街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督促车站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识,加强值守,严防烟花爆竹等违禁品进站上车,严防引发事故。
应急办:牵头开展辖区内的打非治违工作;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布设燃放区域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储存仓库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投放本区域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禁放”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卫健办:要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制定预案,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财政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经发办、教管中心、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司法所、社保所、规环办、农业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卫健办、市场监管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化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加强内部巡逻检查。
各村(居)委会:承担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禁放区域和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识并落实安全守护措施,燃放区域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值守,确保禁放区禁得住、燃放区燃放有序;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居民、村民和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监督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作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构建城市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作为、齐抓共管。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禁放氛围。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目标任务,广泛发动宣传。原则上禁放区内 500 户以下的物管小区禁放宣传横幅不少于 2幅,500 户以上不少于 3幅,重点危化经营储存企业不少于1幅禁放标语。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坚决打非治违。应急办牵头,南大街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配合,在辖区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对燃放区域特别是进入南大街交通要道货运车辆检查,要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
(四)强化重点管控。各村(居)委会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和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
(五)严格督导问责。街道督查室要对各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与街道燃管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请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将责任书,于 1月10日前报送街道应急办。
附件:1﹒南大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村(居)责任书
2﹒南大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责任书
3﹒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社会宣传标语
4﹒南大街街道办事处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
爆竹安全工作村(居)委会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确保实现我街道2023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一名领导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部署落实本辖区2023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组织部署、宣传发动、源头管控、打非治违、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七个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确保单位职责落实到位。
二、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要以宣传贯彻新《条例》和禁放要求为宣传工作重点,广泛采取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发放资料等宣传方式,推进落实法规宣传和社会宣传引导工作。要组织物业保安、“红袖标”义务巡逻队、治安积极分子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围绕辖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宾馆、酒店、餐馆等行业系统以及社区、村庄等地区(部位),落实“十进”的工作要求,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切实做好排查非法。要组织力量对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切实做好禁放管控。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发动辖区单位内部人员、保安等社会力量,严格落实宣传引导、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属地责任,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街道分管领导签字:
村(居)委会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确保实现我街道2023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部署落实本单位、本系统2023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组织部署、宣传发动、源头管控、打非治违、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七个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确保单位职责落实到位。
二、切实做好条块衔接。要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逐一落实本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同时,与其他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组织的管控作用,切实发挥行业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作用,全面发挥自防、自管、自治的主体作用,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块结合、无缝衔接”。
三、切实做好禁放管控。要全面落实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及监管行业内部的禁放管控和秩序维护工作,确保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及安全事故。同时,积极协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禁放管控等工作。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街道分管领导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管理社会宣传标语
1、守禁放新规,树文明新风!
2、守禁放新规,做文明市民!
3、严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4、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5、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烟花禁放你我支持!
6、守护重庆蓝天,大家共同参与!
7、何须爆竹辞旧岁,共享环保迎新春!
8、爆竹燃放少一点,清新空气多一点!
9、减少爆竹燃放,倡导文明新风!
10、减少一次燃放、洁净一方空气、增加一份安全!
附件4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
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 网格名称 (**社区) | 网格内管控力量(人数) | 责任领导 | ||||
警力 | 社区干部 | 社会力量 | 合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说明:此表请于 年 月 日前上报街道燃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