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帮扶责任人:
现将《临江镇2021年脱贫户和边缘户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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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镇2021年脱贫户和边缘户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激励每个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脱贫户和边缘户直接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持续稳定增收渠道,充分发挥产业到户帮扶的“造血功能”,按照(永乡振发〔2021〕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到户产业帮扶作为巩固脱贫群众“造血”机能和防止致贫返贫的有效措施,以脱贫户和边缘户稳定增收为核心,以产业帮扶为主线,建立“先干先得、多干多得、不干不得”的正向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脱贫户及边缘户积极投身到生产发展中,确保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二、扶持对象
国扶系统内有产业发展意愿且具备产业发展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三、奖补资金
(一)资金预算。2021年区乡村振兴局根据我镇脱贫户、边缘户数量测算资金额度共安排产业到户奖补资金25万元,将由镇统筹实施。
(二)奖补标准。结合《永川区产业到户奖补标准参考表》(附件4),根据脱贫户和边缘户申报产业发展规模、验收实际情况,计算应得产业奖补资金,可多种产业累计计算。奖补上限为:脱贫户每户不超过3000元,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及脱贫不稳定户)每户不超过5000元。
若奖补资金全部发放给应享受奖补资金的脱贫户及边缘户后,仍有结余资金的,可自行统筹使用奖补资金,发放给产业发展较好的人员,重点向监测户倾斜。
(三)奖补方式。采取“发放实物”+“资金打卡”相结合的方式,发放产业到户扶持项目资金。对于有养鸡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发放鸡苗;对于无种养殖未发展生产产业的不予发放奖补资金。
四、实施流程
1.帮扶干部根据脱困户、边缘户实际情况,帮助指导帮扶对象提出产业发展申请并提交给村委会,村委会审核无异议后上报各镇街。
2.村、镇、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户及边缘户种养殖类型、数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由各村统一报镇审核汇总,审核确认后统一打卡发放奖补资金,严禁发放现金。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到产业到户奖补项目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举措,是激发脱贫户和边缘户内生动力,自力更生的有效途径。党组织书记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要强化日常指导、检查,确保到户产业帮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有效构筑“造血功能”,促进长期增收。
(二)强化产业指导。各村产业指导员要严格落实产业指导员制度,要主动为脱贫户及边缘户提供发展产业的意见建议,每月要对结对帮扶人进行技术指导,确保产业发展顺利,增收效果明显。要注重产业风险防控,帮扶责任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在项目选择上要做好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分析预判,避免因技术和市场风险造成重大损失,日常走访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产业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帮扶解决。
(三)强化项目监管。一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监管,严禁弄虚作假,虚假验收,骗取、套取奖补资金。二是做好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前中后期要严格执行好公示公告制度,要保证12317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等要素齐全,确保群众知情权,接受广泛监督。
附件:
1.临江镇2021年产业到户奖补资金申报验收表
2.临江镇2021年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3.临江镇产业到户奖补标准参考表
附件1
临江镇2021年产业到户奖补申报验收表(样表)
姓名 |
| 农户属性 |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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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镇 村 社 |
种植(养殖)项目 |
| 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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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 申报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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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意见 | 提供资料: 验收人员签字: 帮扶干部签字: 农户签字: 年 月 日 |
村初审意见 | 经初审,申报人种植(养殖) ,面积 (数量) ,收益(预计)元。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审核情况 | 经审核,申报人种植(养殖) ,面积 (数量) ,同意补助资金 元。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临江镇2021年产业到户奖补实施情况汇总表
单位: 时间:
序号 | 姓名 | 农户 属性 | 地址 | 产业 类型 | 建设 性质 | 规模 | 申报补助 金额(元) | 实际补助 金额(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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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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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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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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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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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永川区临江镇产业到户奖补标准参考表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单位 | 规模 要求 | 实施内容 | 奖补 标准 | 备注 |
种植类 | 调味品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花椒、生姜、大蒜、辣椒等调味品作物 | 800元/亩 | 原有花椒管护奖300元/亩 |
蔬菜 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青菜、空心菜、白菜、黄瓜、南瓜、茄子、萝卜、番茄、莲藕、四季豆等蔬菜作物 | 8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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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 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水稻、玉米、高粱、小麦、红薯、大豆、绿豆、马铃薯等粮油作物 | 6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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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 种植 | 亩 | 1亩及以上 | 新种植桃子、李子、枇杷、柑橘、柚子、柠檬、猕猴桃、梨、葡萄、樱桃、板栗、百香果、桂圆、荔枝等经济水果 | 1200元/亩 | 原有经果林管护,奖400元/亩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西瓜、草莓等当年生水果 | 1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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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 | 亩 | 1亩及以上 | 种植菊花、金银花、黄荆、板蓝根、白芍等各类中药材 | 12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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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 | 亩 | 1亩以上或500袋及以上 | 种植平菇、香菇、秀珍菇等食用菌 | 800元/亩或2元/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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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园 | 亩 | 1亩及以上 | 新建茶园 | 1000元/亩 | 原有茶园管护,奖300元/亩 |
养殖类 | 猪 | 头 | 1头及以上 | 存栏1头及以上 | 1000元/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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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 头 | 1头及以上 | 存栏1头及以上 | 3000元/头 | 往年已养殖牛,继续喂养,补助500元/头 |
羊 | 只 | 2只及以上 | 存栏2只及以上 | 500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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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含兔) | 只 | 20只及以上 | 鸡、鸭、鹅、兔存栏20只及以上 | 30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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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 20只及以上 | 鸽子存栏20只以上 | 15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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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 | 亩 | 1亩以上 | 新购买鱼苗、虾苗等每亩500尾以上 | 800元/亩 | 泥鳅、黄鳝、甲鱼等水产根据情况予以补助 |
蜜蜂 | 箱 | 2箱以上 | 存栏2箱以上 | 400元/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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