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11 月29 日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8 年6 月15日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基本方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
工作机制: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个坚持: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
三个着力: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一个确保:确保到2020 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二、任务目标
到2020 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实施“五个一批”,实现“两个确保”“一高于、一接近”的目标。
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五个一批: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两个确保: 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一高于、一接近: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七个坚持: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