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2-0002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成文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日期: | 2022-01-08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 关于印发《金龙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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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龙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相关企业:
《金龙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监管执法工作到位,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1.2022年度金龙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计划
2.2022年度金龙镇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2年度金龙镇道安办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4.2022年度金龙镇应急办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5.2022年度金龙镇经发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6.2022年度金龙镇规环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7.2022年度金龙镇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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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度金龙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计划
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的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督促其他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稳定。全面完成区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二、监管对象
1.镇经发办、规建环保办、社事办、平安办、综合执法大队、交通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环保中心等。
2.企业:永川力源加油站、金鼎油料门市部、钟景伟文化用品加工(个体)、卓达模具厂(个体)、龙运鞋面加工厂(个体)、辖区2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辖区在建施工企业(属地监管)等。
三、指导督查重点内容
(一)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办理落实情况;
(三)年度执法计划执行情况。切实规范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指导督促抽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全员责任制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风险管控、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培训警示教育、安全科技运用、应急管理等工作情况;
(五)安全生产共建共治情况。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强化网格员巡查、劝导、制止、报告、跟踪职能,建成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基层网格化工作体系;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深入推进安全宣教“五进”活动,督促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系列主题活动;
(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督促其他部门认真推动建设施工、工贸、消防、市政公用设施、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市、区两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确保整治效果;
(八)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完成区、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督促完成区、镇安委办交办的阶段工作任务。
四、综合监管方式方法
综合督查。每季度督查1次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专项督导。督导春节、“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督导“建安行动”“交安行动”、消防整治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随机抽查。协调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推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每季度抽查1个单位以上。
五、综合监督计划实施
1.编制月检查方案。
2.严格督导检查程序。
3.综合基础结果运用。
4.年度计划实施变更。
六、其他
本计划施行期限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督导单位 | 督导内容 | 抽查单位 | 牵头单位 | 抽查内容 |
1 | 一季度 | 经发办 | 1.企业复工情况; 2.监管计划落实情况。 | 随机(个体)2家 | 应急办 | 1.消防设施设备管护; 2.安全用电情况。 |
2 | 二季度
| 规建环办 | 1.汛期安全工作; 2.行业监管检查台帐; 3.传达贯彻安全会议记录。 | 金鼎寺水库南干渠一标段 | 应急办 | 1.应急演练情况; 2.特种设备管护、台帐; 3.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情况。 |
3 | 农业服务中心 | 1.森林防火工作; 2.汛期安全工作; 3.水利在建工程。 | 渝西水资源调配 工程石庙隧道 | 应急办 | 1.本企业(辖区)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2.本企业(辖区)安全宣传培训情况。 | |
4 | 三季度 | 农业服务中心 | 1.森林防火工作; 2.汛期安全工作 3.水利在建工程。 | 渝西水资源调配 工程箕山隧道 | 应急办 | 1.本企业(辖区)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2.本企业(辖区)安全宣传培训情况。 |
5 | 社事办 | 1.行业安全监管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学习传达情况。 | 大山门 敬老院 | 应急办 | 1.消防设施设备管护情况; 2.有无乱搭接电源线。 | |
6 | 四季度 | 交通办 | 1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整治管理台账; 2.道路施工工程。 | 道路施工单位1家 | 应急办 |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
7 | 经发办 | 监管计划落实情况。 | 随机(个体)2家 | 应急办 | 1.消防设施设备管护; 2.安全用电情况。 | |
8 | 农业服务中心 | 监管计划落实情况。 | 渝西水资源调配 工程石庙隧道 | 应急办 | 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情况。 |
附件2
2022年度应急办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为规范辖区危化烟爆、交通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进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重庆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的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结合我镇生产经营单位点多线长面广、运用应急保障车辆、人员有限、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的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聚焦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和严格监管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推动新时代安全生产上新台阶,全面完成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1.防止关闭煤矿死灰复燃、偷采盗采;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杜绝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持续保持“零死亡”。
3.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主要任务
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开展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突出重点企业安全监管检查、督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应急办目前在岗5人,分别是:简卫华(应急办主任)、陶维远、邓正宽、徐荣键。周洪平为事编工勤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安全检查计划表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根据2018年2月11日渝安委〔2018〕3号文件 “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应急办实际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5人×80%=4人。
我镇应急办总法定工作日:4×249天=996天。
1.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249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287天。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日15天(全年综合检查7个部门一次,每次2人)
(2)配合市、区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自然灾害的检查核实工作日20天。
(3)配合上级安监部门专项检查工作日48天(2天/月,每次2人配合)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日24天(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重大节点综合执法、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其他专项整治等)
(5)参与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日:48天(预计每月1件,每次2人参与)
(6)生产单位经营许可初步审查工作日:8天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和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日:16天(4次/年)
(8)起草相关文件、制度、预案等,收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资料、报表、隐患台帐登记,以及档案归档等工作日30天;
(9)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创建指导、自然灾害救灾救助等工作日48天;
(10)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日:10天
(11)完成本级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工作日:20天。
3.非执法工作日:460天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安排工作日:164天(每月学习2天/人,共96天;每年业务培训5天/人,共20天;区、镇级业务会议每月1天/人,共48天);
(2)驻村指导、走访、乡村振兴等工作96天(2天/人.月);
(3)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工作日:55天(15天/人.年和10天/人.年);
(4)参加党群及工会活动等工作日:96天(2天/人.月)。
(5)参加机关值班、值勤工作日:49天。
四、执法时间安排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应急办严格按照2018年2月11日渝安委〔2018〕3号文件中 “中央在渝企业、市属企业、规模(限额)以上企业以区县(自治县)为主,规模(限额)以下企业以乡镇(街道)为主”的原则,结合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监管,充分提高效能,确保留有余地开展监督检查计划。协助、参与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对某一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的监督检查,同时该单位属于综合监督检查的对象,此次检查视为完成相关监督检查任务,实行共同检查、共同签字,资料分别存档备查。
(二)监督检查的频次
1.对加油站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执法检查;将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监管执法与各类专项检查活动相结合,每半年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对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大安全巡查(具体安排附后)。
2.交通安全:每月开展4次“驻站执法”和交通劝导站履职情况合并进行。
3.对未列入本年度监管计划的企业随机从中抽查30%进行安全检查(具体安排以月监管计划及方案为准)。
4.加大对“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期间以及夏季、冬季等重点时段、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确保辖区内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和重点时期的安全稳定。
5.严格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由分管领导牵头,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1次综合督查。
6.若遇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对当月执法计划进行修改。
五、监管执法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一季度,以企业(个体)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个体)和烟花爆竹经营户各类许可证照是否齐全,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以文件形式发布;经营、储存活动是否符合行业安全规范;是否建立完善日、周、月查隐患排查清单和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是否培训合格上岗;突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和安全管理及“打非治违”工作。二季度,以打牢基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为重点,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个体)和烟花爆竹经营户设施设备是否进行防雷检测;反应装置、储罐、管线、阀门、机泵等设备设施是否定期保养完好;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认真开展防泄漏和防腐蚀治理;烟花爆竹堆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超设计能力、超许可范围储存问题;强力推进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范制度化。三季度,以高温汛期安全和应急管理为重点,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个体)和烟花爆竹经营户周边排水防洪安全设施是否有效通畅;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按要求投入安全保障资金。四季度,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经营规范为重点,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个体)和烟花爆竹经营户隐患排查分类分级管理,隐患治理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风险研判;特殊作业是否按《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进行管理,是否存在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情况;现场经营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效能化,开展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二)交通安全
每季度利用节假日、赶场天开展一次辖区内交通安全宣教活动;每月开展4次“驻站执法”,对辖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农村道路占道、违停进行执法;配合金龙派出所、交巡警支队二大队做好联合交通安全执法行动。
(三)应急救援管理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中所列的检查项目,每年监督检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体系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情况;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备配备和保养维护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发布、修订、备案情况;应急演练组织、实施情况;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和考核;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设置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情况。
综合大安片区应急救援队、金龙镇民兵应急队、森林防火分队、各村(社区)应急分队等及现有应急设施设备,按要求形成由镇领导指挥的综合应急体系,坚持应急用我、首战必胜的原则,打牢建强应急救援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其他
对其他未列入本年度监管计划的以月监管计划及方案为准,若遇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对当月执法计划进行修改。
六、监督检查计划实施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1.应急办对直管行业单位开展计划监督检查时,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季度检查内容,每月在上月底前依据行业特点和部分季度检查内容编制出次月现场检查方案,明确相关单位,并报分管领导审批,采取的方式“四不、两直”进行检查。
2.对当月未被抽查的单位,可以根据适时行业要求进行抽查,也可以突击暗访的形式进行检查,形成安全检查的高压态势。
(二)严格执行执法程序
1.基本要求:安全监管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对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2.其他约定:应急办在监督检查中,根据现有安全监管力量,可联合其他部门(单位)相关人员配合监管人员的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互通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隐患处置: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2.行政处罚: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交通安全等行业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进行相应处罚,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落实。
3.综合内容监管: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区域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可以在月度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活动和抽查内容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内容一并安排,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活动和抽查替代本月的检查;也可以将专项整治和抽查单独增加列入月度检查频次。
4.其他处理: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
2022年度金龙镇应急办安全监管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检查时间 | 单 位 名 称 | 备注 |
1 | 1月 | 永川力源加油站 | |
2 | 农村道路交通建设工程1家 | ||
5 | 2月 | 永川区力源加油站 | |
6 | 烟花爆竹零售店25家 | ||
7 | 永川力源加油站 | ||
8 | 3月 | 复兴场烟花爆竹5家(随机) | |
9 | 金鼎油料门市部 | ||
10 | 永川区龙运鞋面加工店 | ||
11 | 渝西水资源调配工程石庙隧道 | ||
12 | 绵阳佳成建设有限公司(永川金鼎寺水库南干渠一标段) | ||
13 | 永川区九龙河金龙场河道整治工程 | ||
14 | 工贸企业(个体)随机2家 | ||
15 | 4月 | 烟花爆竹25家 | |
16 | 永川区力源加油站 | ||
17 | 永川区兴灿塑料加工经营部 | ||
18 | 金鼎油料门市部 | ||
19 | 5月 | 永川力源加油站 | |
20 | 烟花爆竹随机5家 | ||
21 | 文化用品加工(个体) | ||
22 | 液化气门市部2家 | ||
23 | 渝西水资源调配工程箕山隧道 | ||
24 | 6月 | 永川力源加油站 | |
25 | 绵阳佳成建设有限公司(永川金鼎寺水库南干渠一标段) | ||
26 | 石佛寺水库建设工程 | ||
27 | 渝西水资源调配工程石庙隧道 | ||
28 | 金鼎油料门市部 | ||
29 | 烟花爆竹经营户10家(随机) | ||
30 | 月来寺关闭煤矿 | ||
31 | 农村道路交通建设工程1家 | ||
序号 | 检查时间 | 单 位 名 称 | 备注 |
32 | 7月 | 永川力源加油站 | |
33 | 渝西水资源调配工程石庙隧道 | ||
34 | 烟花爆竹零售店5家 | ||
35 | 液化气门市部2家 | ||
36 | 8月 | 烟花爆竹6家(随机) | |
37 | 金鼎油料门市部 | ||
38 | 石佛寺水库建设工程 | ||
39 | 渝西水资源调配工程箕山隧道 | ||
40 | 绵阳佳成建设有限公司(永川金鼎寺水库南干渠一标段) | ||
41 | 重庆市土坛子食品有限公司 | ||
42 | 工贸企业(个体)随机2家 | ||
43 | 9月 | 烟花爆竹25家 | |
44 | 永川区力源加油站 | ||
45 | 永川区兴灿塑料加工经营部 | ||
46 | 金鼎油料门市部 | ||
47 | 渝西水资源调配工程石庙隧道 | ||
48 | 渝西水资源调配工程箕山隧道 | ||
49 | 农村道路交通建设工程1家 | ||
50 | 液化气门市部2家 | ||
51 | 石佛寺水库建设工程 | ||
52 | 10月 | 烟花爆竹随机5家 | |
53 | 卓达模具厂(个体) | ||
54 | 文化用品加工(个体) | ||
55 | 液化气门市部1家 | ||
56 | 渝西水资源调配工程箕山隧道 | ||
57 | 11月 | 永川力源加油站 | |
58 | 渝西水资源调配工程石庙隧道 | ||
59 | 石佛寺水库建设工程 | ||
60 | 烟花爆竹10家(随机) | ||
61 | 工贸企业个体随机3家 | ||
62 | 12月 | 烟花爆竹25家 | |
63 | 永川区力源加油站 | ||
64 | 永川区兴灿塑料加工经营部 | ||
65 | 金鼎油料门市部 | ||
66 | 渝西水资源调配工程石庙隧道 |
金龙镇应急办人员职责分工
职 务 | 姓 名 | 职责分工 |
应急办主任 | 简卫华 | 主持应急办全面工作,主抓应急救援、文件处理、执法检查等工作。 |
应急办人员 | 徐荣键 | 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
陶维远 | 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与农交安系统运用;协助开展道路安全执法检查;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 |
邓正宽 | 负责消防安全;协助开展道路安全执法检查;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周洪平 | 负责自然灾害防治与防灾减灾系统运用;协助开展道路安全执法检查;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
备注:办公室人员分工因人员调整后,以办公室会议记录为准。
附件3
2021年金龙镇度道安办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防控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161号)、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站)规范化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安交办〔2016〕74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32号)、《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及区道安办委托执法协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和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规范化、程序化、责任化、实效化”,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完成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控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发生,促进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
1.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农村劝导员的业务能力培训;
2.每周开展驻站执法1次;
3.每周开展联合执法1次;
4.每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1次,并及时录入农交安系统;
5.每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1次;
6.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和农村道路交通信息系统。
四、检查计划实施
1.基本要求:上路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等行政执法程序。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车辆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车辆负责人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2.隐患处置: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排除的,应当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应设立警示标志牌,并上报相关单位或部门,以便及时排除隐患。
3.行政处罚:对违反《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按照《永川区交警支队委托执法协议》现场进行简易行政处罚》。
附件4
2022年度金龙镇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和意识,提高我镇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特制定金龙镇2022年度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围绕重大活动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综合治理、分类施策,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三年行动、“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亡人火灾隐患,坚决有效遏制亡人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面完成2022年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1.杜绝发生消防安全亡人事故;
2.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监督检查单位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简卫华牵头,消防具体负责人邓正宽与金龙派出所、金龙市监所等单位配合,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计划实施
(一)建筑消防安全
应急办负责牵头派出所、规建环办(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市政)、金龙场社区对金龙场社区场镇建筑进行安全监管,在逐栋(三无小区)明确管理单位、消防设施维保单位和楼栋长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安全监管检查频次,对“生命通道”、“生命水”、消防设施、应急逃生标识等重点部位加大巡查检查,确保消防平安稳定。
(二)重点对象消防安全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应急办、金龙派出所、经发办、民政与社会事务办、规建环办(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卫健办、文化服务中心、金龙场社区等涉及各自行业领域监管的单位部门,持续加强对辖区建筑、工贸企业、加油站、燃气公司、养老院、烟花爆竹零售点、老旧小区、临街商铺“三合一”场所、文物场所、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医院、疫情防控隔离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巡查检查。重点检查排查整治违规用电用气用火、占堵消防通道、损坏停用及存在隐患消防设施、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火灾隐患整改销号等。
2.新能源电动车消防安全。应急办、城建办、综合执法大队(市政)、派出所、金龙场社区重点加强对辖区电动车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及时杜绝电动车进楼入户、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行为,加快推动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
(三)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
应急办联合派出所,组织村(居)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等,持续排查检查辖区“三合一”场所、临街商铺、老旧小区等小单位小场所,登记造册,形成台账,重点纳入管控范围,突出隐患治理,加强宣传教育,完善联勤机制,有效遏制火灾事故。
2022年度金龙镇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月份 | 检查单位 | 备注 |
1-3月 | 金龙场辖区九小场所 | |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25家 | ||
金龙场三合一场所 | ||
辖区微型消防站(3个) | ||
辖区消防栓 | ||
4-6月 | 普莲场辖区九小场所 | |
烟花爆竹零售户25家 | ||
普莲场三合一场所 | ||
普莲场微型消防站 | ||
普莲场辖区消防栓 | ||
6-9月 | 复兴场辖区九小场所 | |
复兴场三合一场所 | ||
烟花爆竹零售户随机5家 | ||
复兴场微型消防站 | ||
10-12月 | 金龙场辖区消防栓 | |
金龙场辖区九小场所 | ||
烟花爆竹零售户随机10家 | ||
金龙场三合一场所 |
附件5
2022年金龙镇经发办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镇安全生产会议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办历年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增强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工商贸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有效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事故,防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落实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三)主要任务: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和诚信管理进程,认真开展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工商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活动,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二、兼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一)兼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经发办现有工作人员4人,兼职安全执法人员3人。根据渝安办〔2015〕61号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的规定:
经发办实际纳入计算的兼职行政执法人员3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747个)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法定工作日(249天)×执法人员数量(3人)=747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210天
(1)配合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20天
工商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经营许可等6天。
‚招商引资、新企业办理各种证照8天。
ƒ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6天。
(2)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5天。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6天(预计举报每2月1件,计6件)。
(4)参与镇和有关部门组织的执法行动12天。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10天。
(6)有关报告、制度、预案、安全措施的备案、执法文书办理、隐患台帐登记等20天。
(7)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35天。
(8)安全生产报表等18天。
(9)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分类、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18天。
(10)安全生产宣传咨询10天。
(11)机动执法工作日12天。
(12)经发办除安全以外其他工作44天。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471天):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天数+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参加党群活动天数。
(1)机关值班72天(每月2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51天(每月学习计48天,每年业务培训57天,镇及区级业务会议36天)。
(3)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64天。
(4)参加党群活动40天。
(5)驻村工作144天(每月4次)。
4.执法检查工作日估算(66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47-210-471=66天。
三、直接监管范围内的单位
(一)工贸企业3户。
(二)抽查超市1个。
(三)抽查个体 2 户。
四、安全生产监管频次
按《永川区金龙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金龙府发〔2017〕3号)的规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为一级的安全监管每季开展至少一次,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为二级的安全监管每半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为三级的安全监管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为四级的安全监管每两年至少一次;对未纳入风险等级管理的个体每年抽查4户。对列为挂牌整治的企业,挂牌整治期间每月至少检查1次。
五、监督检查计划实施
(一)编制年度检查方案
1.经发办对监管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时,明确每月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
2.已列入检查计划的单位,年初发文告知,开展监督检查时,不再另行通知;被抽查单位应提前告知,但也可以突击暗查生产情况,保障安全检查的高压态势。
(二)健全完善现场检查表
按照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执法查检文书进行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办公室留存。
(三)严格执行执法程序
1.基本要求:安全监管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对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监管人员应结合行业要求,出具相应的执法检查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2.其他约定:在监督检查中,根据现有安全监管力量,可联合安应急办监管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出应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范畴提交给镇安委会办公室,转交给其他部门。
(四)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隐患处置: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2.协同处理: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立即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由镇安委会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使用强制措施。
3.行政处罚: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五)切实增强执法效果
1.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文书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或其他执法人员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
2.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重新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镇安委会办公室,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改复查中新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
3.由经发办协同上级部门共同检查出的隐患,经发办按照限期整改时限要求进行复查;对非上级部门查出的工贸企业安全隐患,由主管部门的下属部门进行复查,经发办可协同参与复查。
(六)年度监管计划实施变更
1.监管调整: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但必须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企业因自身原因停产停业超过监管周期的,应向镇经发办报告,经核实后,在停产停业期间风险等级可降低一级进行监管;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前,应书面向经发办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恢复原有的风险等级。企业注销或搬迁的,经核实可核减或取消监管频次。
2.合并监管: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的专项整治活动,应当在每月的监督检查中合并检查,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活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3.其他处理: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
(七)经发办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要求
1.共同检查:经发办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对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该单位属于本级应当监督检查的对象,此次检查视为完成相关监督检查任务,实行共同检查、共同签字,执法文书各自存档备查。
2.主动邀请:经发办监管人员执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计划衔接,有计划时,尽量合并检查,减少对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没有计划时,应主动请上级主管机关前来指导。
2022年度金龙镇经发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月份 | 牵头单位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人员 | 分管领导 | 备注 |
1 | 经发办
| 重庆川友燃气有限公司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重庆市永川区辉明液化气门市部 | |||||
重庆市永川区顺平液化气门市部 | |||||
2 | 经发办 | 重庆豪聚吉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中贵线 | |||||
3 | 经发办 | 金龙农贸市场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普莲农贸市场 | |||||
卓达模具加工厂 | |||||
4 | 经发办 | 重庆市永川区辉明液化气门市部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重庆市永川区顺平液化气门市部 | |||||
5 | 经发办 | 钟景伟文化用品加工厂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张崇海酒厂 | |||||
6
| 经发办 | 麦科电子厂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张帮伦鞋面加工厂 | 宋睿 | ||||
7 | 经发办 | 宏盛超市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永川区兴灿塑料加工经营部 | |||||
8 | 经发办 | 金鼎农贸市场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刘龙钟酒厂 | |||||
9 | 经发办 | 重庆市永川区辉明液化气门市部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重庆市永川区顺平液化气门市部 | |||||
10 | 经发办
| 永川区卓达模具加工厂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龙运鞋面加工店 | |||||
11 | 经发办 | 中贵线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重庆川友燃气有限公司 | |||||
12 | 经发办 | 钟景伟文化用品加工厂 | 郑勇、张光艳、饶福洋 | 宋睿 | |
重庆市永川区辉明液化气门市部 | |||||
重庆市永川区顺平液化气门市部 |
附件6
2022年度金龙镇规环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镇安全生产会议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办历年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增强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工商贸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有效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事故,防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落实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三)主要任务: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和诚信管理
进程,认真开展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工商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活动,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二、兼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一)兼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规环办现有工作人员5人,兼职安全执法人员2人。根据渝安办〔2015〕61号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的规定:
规环办实际纳入计算的兼职行政执法人员2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400个)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法定工作日(251天)×执法人员数量(2人)=502天。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6-52×2-11=251日
其中:全年总天数366天;
‚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ƒ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248天
(1)配合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20天;
(2)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5天;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6天(预计举报每2月1件,计12件);
(4)参与镇和有关部门组织的执法行动12天;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10天;
(6)有关报告、制度、预案、安全措施的备案、执法文书办理、隐患台账登记等20天;
(7)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50天;
(8)安全生产报表等20天;
(9)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分类、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20天;
(10)安全生产宣传咨询10天;
(11)机动执法工作日15天;
(12)规环办除安全以外其他工作60天;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202天)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天数+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参加党群活动天数。
(1)机关值班48天(每月2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50天(每月学习1天计24天,每年业务培训8天,镇及区级业务会议20天);
(3)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30天;
(4)参加党群活动24天;
(5)驻村工作48天(每月2次);
4.执法检查工作日估算(22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02-248-202=52天。
三、直接监管范围内的单位
1.金龙污水处理厂、金鼎污水处理站、普莲污水处理站;
2.南干渠在建工程、何家岩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等。
四、安全生产监管频次
污水处理厂每周检查一次,每月4次。污水处理站每月两次,污水管网每周不少于两次。南干渠在建工程每月一次、汛期地质灾害点每周一次、非汛期每月一次,危旧房屋每季度一次。
五、监督检查计划实施
(一)编制年度检查方案
1.对监管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时,明确每月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
2.已列入检查计划的单位,年初发文告知,开展监督检查时,不再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应提前告知,但也可以突击暗查生产情况,保障安全检查的高压态势。
(二)健全完善现场检查表
按照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执法查检文书进行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办公室留存。
(三)严格执行执法程序
1.基本要求:安全监管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对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监管人员应结合行业要求,出具相应的执法检查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2.其他约定:在监督检查中,根据现有安全监管力量,可联合安应急办监管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出应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范畴提交给镇安委会办公室,转交给其他部门。
(四)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隐患处置: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
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2.协同处理: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立即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由镇安委会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使用强制措施。
3.行政处罚: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五)切实增强执法效果
1.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文书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或其他执法人员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
2.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重新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镇安委会办公室,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改复查中新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
3.由规环办协同上级部门共同检查出的隐患,规环办按照限期整改时限要求进行复查;对非上级部门查出的工贸企业安全隐患,由主管部门的下属部门进行复查,规环办可协同参与复查。
(六)规环办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要求
1.共同检查:规环办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对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该单位属于本级应当监督检查的对象,此次检查视为完成相关监督检查任务,实行共同检查、共同签字,执法文书各自存档备查。
2.主动邀请:规环办监管人员执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计划衔接,有计划时,尽量合并检查,减少对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没有计划时,应主动请上级主管机关前来指导。
2022年度金龙镇规环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月份 | 牵头单位 | 检查内容 | 备注 | 执法检查人员 |
1 | 规环办 | 金鼎寺水库南干渠夹石坡隧洞施工安全 | 陈立忠 王兴峰 | |
2 | 规环办 | 何家岩危岩带安全巡查、 金龙污水处理厂安全 | 陈立忠 王兴峰 | |
3 | 规环办 | 何家岩危岩带安全巡查、 红旗水库饮用水安全 | 陈立忠 王兴峰 | |
4 | 规环办 | 金鼎寺水库南干渠夹石坡隧洞施工安全、 何家岩危岩带安全巡查 | 陈立忠 王兴峰 | |
5 | 规环办 | 燃灯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持证情况; 何家岩危岩带安全巡查 | 陈立忠 王兴峰 | |
6 | 规环办 | 洞子口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施工安全警示标志落实情况;何家岩危岩带安全巡查 | 陈立忠 王兴峰 | |
7 | 规环办 | 洞子口村住房建设及住用安全巡查; 何家岩危岩带安全巡查 | 陈立忠 王兴峰 | |
8 | 规环办 | 金龙村住房建设及住用安全巡查; 何家岩危岩带安全巡查 | 陈立忠 王兴峰 | |
9 | 规环办 | 金鼎村住房建设及住用安全巡查; 何家岩危岩带安全巡查 | 陈立忠 王兴峰 | |
10 | 规环办 | 解放村住房建设及住用安全; 何家岩危岩带安全巡查 | 陈立忠 王兴峰 | |
11 | 规环办 | 金龙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安全; 金龙场社区住房住用安全; | 陈立忠 王兴峰 | |
12 | 规环办 | 嘉阜村住房建设及住用安全; 燃灯村住房建设及住用安全; | 陈立忠 王兴峰 |
附件7
2022年金龙镇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为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推进我镇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农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农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进农业安全监管执法“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责任化、实效化”,坚决杜绝农业企业、农业机械、水利建设、水上安全、防汛抗旱、农村人饮、森林火灾等事故发生,促进本镇农业安全形势稳定,全面完成2022年农业安全工作任务。
二、监督检查人员
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工作由沈阳、张红、袁顺勇、喻传明、杨儒友、邓才胜、曾垂海、刘大刚、杨洪平、李祖全、邹南玲等人组成,具体负责各项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相关安全资料由刘大刚负责汇总报送。
三、安全监管工作日测算及安排
(一)安全监管人员数量测算
农业服务中心目前从事安全工作5人。根据测算,实际在岗安全监管人员=5人×80%=4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1004天)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法定工作日(251天)×执法人员数量(4人)=1004天。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6-52×2-11=251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6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235天
(1)参加业务培训工作日25天;
(2)有关报告、制度、预案、监管资料整理、隐患台账登记、归档等工作日75天;
(3)上报各类报表及资料等工作日75天;
(4)其他机动工作安排工作日60天;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520天)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天数+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天数+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参加党群活动天数。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325天(每月学习三天每人每月计180天,每年业务培训5天计25天,业务指导二天每人每月计120天);
(2)驻村指导工作60天(1天/人.月)
(3)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75天(法定年休10天每人计50天,其他请假计5天每人计25天);
(4)参加党群及工会活动等工作日60天。(1天/人.月)
4.执法检查工作日估算(249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004-235-520=249天。
四、工作任务及计划实施
(一)水利工程建设及防汛抗旱安全检查:由沈阳牵头,喻传明、李祖全、曾垂海、刘大刚具体负责,对小二型水库、山坪塘、在建设工程防洪防汛安全进行检查,对金鼎寺水库和人民水库进行属地监管,主要检查水利施工是否规范、河库连通饮水工程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是否完善、山坪塘是否有安全警示牌、水库大坝安全制度、防汛期安全检查、巡查落实等。防洪防汛着重检查时间为每年5月1日-9月30日,防汛抗旱值班期(包括双休日和节候日)值班期内执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抗旱值班期中,每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小二型水库着重检查大坝出现渗漏(管涌)破坏、坝坡滑坡、泄洪闸严重故障等,堤防工程出现垮塌水毁重大险情,每年汛后或枯水期,应对水利工程建筑物和水库下游进行详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每年的4月5日前编制水库防汛预案及防汛调度计划书和金龙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检查频率为每季度至少对所有行政村进行检查一次,汛期每周至少检查1次。重大险情时,随时进行检查。
(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由张红牵头、杨洪平、杨儒友、刘大刚具体负责,对全镇护林员巡逻情况、公路要道、入山口、入沟口有警示标语、森林防火通道、林道杂草的清除情况,森林防火警示牌更新和标语刷新情况。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着重检查监督各有林村在2月-10月份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行动。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每季度检查1次以上,高温时节每周至少检查1次。高火警时天天检查。
(三)农业企业及农业机械安全检查:由沈阳牵头,杨儒友、邓才胜、邹南玲具体负责,对户户顺农机合作社、圆桂农机股份合作社、来仪生态农业园区、重庆容钦生态园有限公司等生产安全进行安全检查督查。农业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强化安全投入,筑牢安全防线,提升安全意识;突出用电、用火安全,在生产过程中对农业机械操作中的检查指导,时间是每年的3月-10月(耕地、种植、收获),检查频率为每年2次以上。
(四)水上船舶及农村人饮安全检查:由沈阳牵头,喻传明、刘大刚、邹南玲具体负责,主要检查金龙镇内塘、库、堰的渔业船只,严格落实专人管理,严禁船只营运、载人载物、摆渡、用于观光游览等,船上救生器具必须齐全,禁止船员在酒后、夜晚、大雾、雷电、暴雨天、身体不适等情况下上船驾乘。检查频率为每年检查1次以上。农村人饮安全按计划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重大节假日,随时进行检查。
(五)动物疫情检查:由袁顺勇牵头,李祖全、曾垂海具体负责,主要检查金龙镇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的畜情养殖和动物疫情监管,检查频率为做春防和秋防之外,每季度检查全部行政村。
2022年度金龙镇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管计划表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场所) | 备注 |
1 | 1月 | 专业合作社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2 | 山坪塘、水域安全 | 日常监管 | |
3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
4 | 2月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5 | 森林防火安全 | 有林村加强全面监管 | |
6 | 专业合作社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
7 | 3月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8 | 专业合作社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
9 | 4月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10 | 春季防疫 | 全镇家禽家畜普防 | |
11 | 专业合作社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
12 | 5月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13 | 森林防火安全 | 有林村加强全面监管 | |
14 | 农用机械安全 | 重点监管大户及合作社 | |
15 | 镇内水域安全 | 汛期期间,除日常监管外, 其他的全面掌握 | |
16 | 6月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17 | 森林防火安全 | 有林村加强全面监管 | |
18 | 镇内水域安全 | 汛期期间,除日常监管外, 其他的全面掌握 | |
19 | 专业合作社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
20 | 7月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21 | 森林防火安全 | 有林村加强全面监管 | |
22 | 专业合作社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
23 | 镇内水域安全 | 汛期期间,除日常监管外, 其他的全面掌握 | |
24 | 8月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25 | 森林防火安全 | 有林村加强全面监管 | |
26 | 镇内水域安全 | 汛期期间,除日常监管外, 其他的全面掌握 | |
27 | 农用机械安全 | 重点监管大户及合作社 | |
28 | 专业合作社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
29 | 9月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30 | 森林防火安全 | 有林村加强全面监管 | |
31 | 镇内水域安全 | 汛期期间,除日常监管外, 其他的全面掌握 | |
32 | 专业合作社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
33 | 10月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34 | 森林防火安全 | 有林村加强全面监管 | |
35 | 防疫 | 全镇家禽家畜普防 | |
36 | 专业合作社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
37 | 11月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38 | 山坪塘、水域安全 | 日常监管 | |
39 | 专业合作社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
40 | 12月 | 金龙水厂、金鼎制水车间、 嘉阜制水车间、灯坪制水车间 | 日常检查原水和出厂水 |
41 | 山坪塘、水域安全 | 日常监管 | |
42 | 畜禽监管安全 | 情疫监管 | |
43 | 森林防火安全 | 有林村加强全面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