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切实推进实施《脱贫攻坚总攻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确保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筑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坚固防线,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着力化解消除疫情对困难群众的影响,强化兜底保障,加大跟踪救助帮扶力度,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摸排,重点关注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未参加失业保险且近三个月内登记失业的农民工、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等的生活状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在疫情防控期间城乡低保审批时限缩减为7 个工作日以内,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强低保动态管理,若疫情持续向好,可视情况逐步恢复低保动态管理;对收入下降的低保家庭,要及时调整低保补差金额,提高保障水平。对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要突出临时救助制度“应急”“过渡”功能,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二、切实做好基本生活低保兜底保障。加大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力度,重点关注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对象,切实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重病、重残人员分户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避免“漏底”风险。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规范灵活就业、外出务工收入的评估认定方式,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精准度。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对象除去世、骗保等特殊情况外,均按照相关规定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助推实现稳定脱贫。完善审核流程,积极引导、鼓励困难群众通过“协同救助信息平台”、“永川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提交低保申请,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低保制度的及时性、便捷性。
三、切实做好临时救助救急救难兜底保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于重大生活困难,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准确把握《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重庆市永川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永民发〔2019〕90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做到应救尽救。
四、切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兜底保障。加大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力度,要全面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准确掌握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底数,确保生活不能自理并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及时纳入集中供养,确保今年辖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要推进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任何有集中供养能力的机构不得拒绝接受相关特困人员入住。要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特别是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管理等制度,不断增强管理服务能力。要将上级下达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运转经费,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科学配备护理员,保证供养服务机构规范有序运转。
五、切实做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切实推进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永民发〔2020〕20号)要求,认真梳理筛查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纠正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以及返贫人口、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等兜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对未脱贫、返贫贫困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各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到户到人全覆盖、无死角排查,符合低保、特困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建立排查台账并重点关注。要加强问题分析研究,对2019年6—11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通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新纳入和退出低保的人员进行分类梳理,及时分析原因、农村低保政策落实特别是“应保尽保”方面存在的不足及薄弱环节。
六、切实做好信息化兜底保障。各镇(街道)要依托已建设好的“协同救助平台”,加快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兜底保障的精准度和时效性。要根据“协同救助平台”里的智能台账数据定期分析辖区对象“错救”、“漏救”成因,落实责任人,建章立制解决问题,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及时得到救助,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及时清退。
七、切实做好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确保兜底保障成效。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区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和各类问题整改。从5月到7月上旬集中力量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百日大会战”。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复核,重点排查全区建卡贫困户(监测户、未脱贫户)、边缘户,重病、重残人员中未享受民政定期定量救济的人员,2019年以来低保、特困被取消的人员,2019年来申请低保、特困救助对象未审批通过的人员,2020年来获得小额临时救助(未享受民政定期定量救济)的人员,目测居住在土瓦房等破旧房屋的人员。要边排查边兜底,对排查出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兜底政策要求及时纳入兜底范围,确保在6月底前社会救助兜底政策落实到位。从6月初至7月上旬,区民政局将对兜底保障工作开展督导督查,通过协同救助信息平台及时比对分析各镇街“百日大会战”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纳入脱贫攻坚考核,同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地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