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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大安街道办事处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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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733988909A/2022-00049 发文字号: 永大安〔2022〕6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大安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4-25 发布日期: 2022-04-2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永大安〔202266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转发《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两委、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

        为加强重点青少年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依职能履行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20224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街道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不在学、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设置方案如下:

        一、加强不在学、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

        1.建立不在学、闲散青少年群体的常态联系机制。实现正面力量定期接触。有条件地开展服务帮扶、力争解决失学、失业问题。以学校、村(社区)为主。在初三下学期做好不能升学学生的排查摸底,将未升学初中毕业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反映、现实表现、毕业去向等重点内容全面纳入信息管理,做到进入管理视线、进入管控范围。

        2.建立利用社会正面力量接触联系机制。组织街道干部、村委会干部、志愿者等正面力量与不在学、闲散青少年保持联系,使其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尤其对流动的闲散青少年,注重加强流入地、流出地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覆盖全体闲散青少年的动态管理服务体系。定期组织闲散青少年体验社会服务、体会岗位艰辛和工作珍贵。组织闲散青少年参加公益活动。体会人生价值,树立健康向上的理念。

        二、加强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管理工作

        分类管理、强化服务、切实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的工作方法。

        1.动态掌握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基本情况。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摸排掌握,逐步建立起数据库和信息平台。

        2.建立教育矫治机制。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帮教问题青少年的专业方法和工作经验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发挥村干部在第一线联系、接触以及有可能影响和改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优势。增强教育矫治效果。要研究探索集中矫治的新手段、新方法、特别要对重新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在教育矫治上探索新的经验做法、加强专门场所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培训和业务能力培训。要结合公安部门牵头开展的教育矫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针对青少年不良行为转化的边界抓好临界预防。各村(居)委会要强化对青少年不良行为转化边界的认识,有针对性地抓好临界预防工作。一是重视一般在12岁开始出现偷拿财物、逃学等不良行为、1314岁出现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等偏差行为,1416岁出现违法犯罪的年龄规律,重点关注偷拿财物、逃学等早期典型行为。二是重视与家庭和学校关系紧张、联系断裂。进而受外界不良影响产生不正常的社会化倾向这一状态转化规律。防止青少年与家庭、学校联系的弱化。

        三、加强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管理工作

        对于流浪乞讨青少年,目标定位是抓好救助、打拐两个环节,使其回归稳定的社会系统。一是建立流浪儿童救助机制、通过集中帮教救助、送回家庭和帮助就学就业等方式、让流浪乞讨青少年脱离流浪状态,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稳定的社会系统或社会组织。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本地未成年人因贫困、家庭暴力、教育不当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等原因外出流浪。二是加大救助和接送力度。要加强流浪乞讨青少年救助保护工作、加强相关机构的主动救助力度。三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民政部门在受救助流浪乞讨青少年未得到妥善安置前、首先要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四是强化教育管理。要加强对流浪乞讨青少年的文化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五是注重回归安置。要尽量找到流浪未成年人的家长和监护人、帮助送回家庭。暂时无法送回家庭且符合政府收容教养条件的,送相关机构收容教养,符合寄宿托管条件的、送原籍地学校寄宿托管、入校学习。身患疾病需及时就医的。送红十字医院救治、长时间无法找到家人,无法回归家庭的、送儿童福利院救助。

        四、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帮扶工作

        对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目标定位是抓好经济困难和心理阴影两个突出问题。要完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服务体系,有效掌握本籍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信息,按照保护隐私、自愿救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分类服务、点面结合的原则,为有需要地提供帮助服务,为服刑在教人员与其未成年子女定期沟通创造条件。

        五、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目标是抓好校内、校外两个时段、以在校帮扶为主、校外关爱为辅、重点解决缺管、缺爱问题。一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发挥学校的作用、并通过有效的媒体宣传和社会动员。整合各方面的力量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因亲情缺失和监护不力产生的各种问题开展帮扶。解决他们的缺爱、缺管问题、努力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学有所教、困有所帮、爱有所依、托有所居、居有所安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各村、居委会要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情况,研究措施。加大协调力度、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协作配合、通力解决。三是加强保障投入。街道党工委、政府加大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投入,落实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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