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安〔2022〕62号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劝导队(站)、有关部门、辖区运输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防范街道农村道路亡人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按照区道安办“4.25”视频会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分析预判,加强精确指导。今年由于疫情影响,今年“五一”假期主要是近郊游居多,街道辖区石庙场镇马路市场和永川C105茶隆路农村道路改造工程为重点安全防范点,请相应的村(居)认真做好各点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方案,针对性地进行动员部署。
二、加强源头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特别是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的再排查、再核实。重点检查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和管理设施是否清晰、齐全、有效,各村辖区农村道路雨雾多发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是否有警示提示标志;对前期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等进行再核实、再清理,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及时进行整治或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村道原则上是各村排查并整治,乡道上报街道交通办进行整治;教管中心要督促学校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告知广大师生出行乘坐班线车辆,不得搭乘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载客车辆,不得挤搭超员摩托车、电动车,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三、严格路面管控,规范行车秩序。道安办、派出所要坚持“五一”(4月30日至5月4日)期间每天上路,认真开展交安7号行动,村劝导站全面启动,即日起每天上路设岗不低于6小时(上午9.00-12.0、下午2.00-5.00),各村做好值班上岗安排,值班上路设岗安排表于4月28日下班前上报道安办,把好出村口、出景口,及时对面包车超员载客、酒后驾驶、货车(电动三轮)违法载人、摩托车(电动)不戴头盔、超员等行为进行劝导查纠。
四、加强宣传提示,引导安全出行。各村劝导队(站)主动搜集和掌握辖区“红白喜事”活动的相关信息,提前“打招呼、作警示”,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超员不超速、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驾驶报废车(带“病”车)上路、不客货混装等。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街道道安办将对各村劝导队(站)履职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