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茶竹〔2022〕43号
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茶山竹海街道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有关部门:
《茶山竹海街道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通过街道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茶山竹海街道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以及《永川区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永川区第4号区级总河长令《关于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的决定》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统筹推进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区级总河长令,全覆盖排查流域“三排”“三乱”“三率”等问题,有序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分类施策、重点突破,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确保辖区内九龙河、小安溪、临江河等流域水质稳定达标。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深入开展查河
1.河长带头查。街道各级河长要当好河流管理保护的“领队”,在完成规定巡河频次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巡河制度,把排查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河长履职首要任务,带头排查流域“三排”“三乱”“三率”等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2.行业牵头查。行业部门应立足行业抓好河流治理保护,加大突击检查、流动排查、暗访巡查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水涉河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治理一起。
3.聚焦重点查。在对第1号、第2号、第3号区级总河长令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基础上,要重点着眼流域范围内全部涉水要素,实现河长巡河由点到线再到面,向全街道流域延伸;要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切实提升查河实效,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垃圾河”“脏水河”。
4.网格精细查。各网格员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建立健全污染源台帐,优化网格设置。巡河网格员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每次巡查必须对网格内所有重点监管风险污染源进行查看;巡查发现问题不能处置的问题立即报告,由街道河长办交代属地行政村、清漂公司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实现查河全覆盖、问题零距离、整治快响应、跟进无死角,助力解决河库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统筹施策开展治河
1.深入实施“一河一策”。按照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严格治理企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2.强化城区街道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厂网一体”思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统筹建设城区污水处理系统,稳步开展街道内污水提质增效工作。
3.加强农村河流综合整治。采取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进改厕工作。到2025年年底,农村基本普及卫生厕所;积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积极争取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利用等项目。到2025年底,辖区化肥、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完成肖伟鱼塘尾水治理。
5.依法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全力推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按时整改,落实行业责任,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工作,持续加大河道暗访巡查力度,坚决全面遏制增量,逐步消减存量。
(三)联动智能化开展管河
1.加强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控。按照“河流下游主动对接上游、左岸主动对接右岸、干流主动对接支流”原则,完善跨村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区域间联防联控机制,深入落实跨村河流生态环境共建工作。
2.拓宽“河长+”体系。发挥“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作用,健全落实公益诉讼、线索移交、数据共享等协作机制。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壮大河小青、巾帼河长队伍。强化社会监督员、河库网格专管员、保洁员队伍建设,落实小微水体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清漂保洁,打通河流管护“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7月15日)
各村(社区),街道属部门要组织力量,按照《永川区 2022 年流域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暗访随访等手段,再次对本区域的“三排”“三乱”“三率”等问题进行全覆盖集中排查。一是排查水质不达标、出境断面比入境断面水质下降明显河流及其支流、群众反应强烈水质恶化的农村小微水体等问题;二是排查工业企业、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行业、洗车场、建筑工地和“散乱污”企业;三是排查所有非法侵占岸线、水域、滩地,对河道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等问题;四是排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乱扔乱堆垃圾,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等妨碍河道行洪问题;五是排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集聚区工业污水管网,严查违规纳管、私设暗管、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村(社区)以及各河长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和“一岗双责”,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台账化、项目化,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分类整改、立行立改、应改尽改,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职责,固化有效工作方法,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始终保持打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等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加强“智慧河长”等信息化建设,运用智能化、大数据手段,加大问题排查、处置、销号等全过程的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和整治不彻底。
四、任务分工
(一)职能职责。街道河长办负责落实责任河流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加强巡查并及时上报、整改发现的问题。村(社区)级河长负责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级河长办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督导各级河长知责明责、担责负责、履职尽责,深入检验河长制落实成效。
(二)街道相关部门。街道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和行业相关要求,按照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区级总河长令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本部门的近远期规划以及其他相关任务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和指导,组织本系统深入推进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上游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系统部署。行政村及街道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结合部门职责落实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建立调度机制,督促专项行动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微信、微博等媒体深入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和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报街道河长办集中宣传报道。各村应安排专人建立问题排查、整治台账,报街道河长办汇总,并由街道河长办于2022年12月12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区河长办。街道河长办安排专人负责“智慧河长”系统,在系统中建立问题排查、整治台账,巡查台账,及时动态更新整改进展等。
(三)强化督查考核。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和专项督查内容。各行政村应严格履职尽责。街道河长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重点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行政村将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党政办 2022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