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陈食发〔2021〕55号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陈食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相关部门:
现将《陈食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综合管理办法》印发与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陈食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综合管理办法
2.陈食街道村(居)公益性岗位工作民主测评表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陈食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综合管理办法
为加强街道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公益性岗位队伍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对象
街道办事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
二、明确职责
1、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作为其所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主体,按照上报的岗位职责确定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好工作,并负责做好日常管理、考勤和工作期间的安全保障。各村(社区)负责其使用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社区负责其使用的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办事处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其使用的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
2、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等部门负责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业务指导和工作成效考核。
3、劳保所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录用、辞退、申请补贴、不定期抽查日常工作履职情况和牵头协调做好综合考核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日常监管
1、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应工作不低于44小时、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参照机关、村居干部作息时间管理,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进行考勤,做好签到,考勤表由村(社区)相关负责人和考勤人签字盖章后,每月报劳保所备案。
2、若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种种原因无法胜任该岗位,各村(社区)、办事处相关内设机构应及时告知劳保所,并按照正常程序通知中永渝蓉人力资源管理(重庆)有限公司与其终止协议。
3、劳保所不定期会同交通办、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等部门对各村(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并与公益性岗位人员本人的聘用和辞退相挂钩。
四、强化考核
1、按照德、能、勤、绩等四项基本要求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接受组织管理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等。
2、村(社区)管理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为日常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
日常考核:由劳保所、交通办、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对各村(社区)负责其业务范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分部门考核,再将各部门考核结果交劳保所汇总备案,考核不及格者通知中永渝蓉人力资源管理(重庆)有限公司予以辞退。
民主测评:由各村(社区)作为考核的主体,参加测评人员要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和5名以上的党员或村民代表组成。测评内容由工作效果、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等3部分组成,每半年测评1次,全年2次,测评结果由村(社区)递交劳保所进行汇总备案,测评结果不及格者通知中永渝蓉人力资源管理(重庆)有限公司予以辞退。
3、在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其服务的内设机构进行考核管理,参照机关管理制度,对不能胜任工作者通知中永渝蓉人力资源管理(重庆)有限公司予以辞退。
五、纪律要求
1、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照要求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
2、各村(社区)要严格履行好管理主体责任,用好公益性岗位人员,严禁空岗、挂岗、冒名顶替、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发生,若发现以上情况,将依法依规处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有街道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